大佛顶首楞严经卷十译解

 

唐天竺沙门般剌密帝 译

乌苌国沙门弥伽释迦 译语

菩萨戒弟子前正议大夫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清河房融 笔受

 

卷十

 

正文  阿难!彼善男子,修三摩提想阴尽者。是人平常梦想销灭,寤寐恒一。觉明虚静,犹如晴空。无复粗重前尘影事。观诸世间大地山河,如镜鉴明,来无所黏,过无踪迹。虚受照应,了罔陈习,唯一精真。生灭根元,从此披露。见诸十方十二众生,毕殚其类。虽未通其各命由绪。见同生基。犹如野马熠熠清扰。为浮根尘究竟枢穴。此则名为行阴区宇。

 

译文  阿难!彼善男子,修三摩提〈注一〉,想阴尽后,动念全销,浮想亦除,故昼则无想,夜亦无梦〈注二〉,平常梦想销灭,寤寐如一,觉明虚静〈注三〉,犹如晴空,故无复粗重前尘影事,此时观世间大地山河,虽万象俱现,而无所分别,故如镜鉴明,来无所黏,过无踪迹,境现识中,不过虚受照应,绝六尘之杂染,故来无所黏,了无陈习,知六识之伪妄,故过无踪迹。故说唯一精真,其实即是第八本识,并不是究竟,生灭根元,即是第八识中所含七识种子,以有微细生灭名为根本行阴,一切行阴,都依此而起,前为动相所覆,故虽有不见,故后文称为幽隐妄想,现在想阴既尽,动相已销,显出七种,故说生灭根元,从此披露,十方十二类众生,生生灭灭,不出乎此,故皆能见,且能毕尽其类,各命由绪,即是识阴,尚为行阴所覆,故说:未通同生基,同生基即是七识种于。此是生灭根元,十二类生,一切行阴,莫不由此,故说为同生基。犹如野马,野马为田间游气,光如焰,以是七识种子,熠熠清扰,以有微细生灭义故,为浮根尘究竟枢穴,浮根尘即是众生之身,十二类生,各各不同,转变之机,唯依行阴,故为究竟枢穴,此相不尽,生死难脱,故为行阴区宇。

 

注一  常住性定,魔来便能觉知,无坏本修,故仍说修三摩提。

 

注二  此时动念既销,浮想亦除,寤时无想如寐之静,寐时无梦如寤之觉。

 

注三  已离想阴,则前六识空寂,故第八识既虚且静。

 

正文  若此清扰熠熠元性。性入元澄,一澄元习。如波澜灭,化为澄水,名行阴尽。是人则能超众生浊。观其所由,幽隐妄想以为其本。

 

译文  若此清扰熠熠元性,性入元澄〈注一〉,一澄元习〈注二〉如波澜灭,化为纯水,至此即名为行阴尽〈注三〉,此时即能超众生浊〈注四〉,超越之后,回观行阴之所由生,由于第八识中七识种子,幽深隐微,生灭妄想以为其本。

 

注一  至此定力转深,生灭根元之性,无复清扰熠熠,入于元本澄清之际,后文所谓湛不摇处是也。

 

注二  乍入元澄,犹有无始生灭妄习,名为元习。

 

注三  若更一澄清,则元习亦无,唯余第八识海,澄停湛寂。

 

注四  此正当耳根圆通中空所空灭之时,前文众生浊为想行相织妄成,今想阴先空,行阴后除,无复相织,故能超越。

 

正文  阿难!当知是得正知奢摩他中诸善男子,凝明正心,十类天魔不得其便。方得精研穷生类本。于本类中生元露者,观彼幽清圆扰动元。于圆元中起计度者,是人坠入二无因论。

 

译文  阿难!当知是得正知,不立知见,仍修深止,此诸善男子,定慧相资,不起十种邪求,故凝明正心,十类天魔,无隙可乘,故不得其便,方得精心研究妙明本体,奈为行阴所障,故须于异生类中,遍穷行阴深本,次于本类之中,求其生灭根元,若生灭之根元露者,即是行阴露出,前想阴分别,显而浊,行阴任运,幽而清,圆扰即是同生基,圆含诸动,动元者,诸行本生灭元,如是观察,执为胜性,既唯于圆扰动性起计,则于不扰不动处全无所知,以此故坠入二无因论。

 

正文  一者、是人见本无因。何以故?是人既得生机全破。乘于眼根八百功德,见八万劫所有众生,业流湾环,死此生彼。只见众生轮回其处。八万劫外,冥无所观。便作是解,此等世间十方众生,八万劫来,无因自有。由此计度,亡正遍知,堕落外道,惑菩提性。

 

译文  一者,是人见本无因,何以故?是人既得生机全破〈注一〉,乘于眼根八百功德〈注二〉,见八万劫所有众生〈注三〉,业行迁流,湾转循环,死而在此,生而趣彼〈注四〉,只见众生,轮回其处,八万劫外,冥无所观〈注五〉,便作是解,此等世间十方众生,八万劫来,无因自有,由此计度,亡正遍知,堕落外道〈注六〉,惑菩提性。

 

注一  生机即是行阴,破即是露义,上文所谓生灭根元,从此披露,即此。

 

注二  因想阴尽行阴现之时,更加研究欲穷其本,因而眼根清净,获得八百功德。

 

注三  获得眼根八百功德,乘此极尽其量,见于八万劫中,所有众生,即八万劫中,所有行阴之境。

 

注四  此即所谓业运每常迁于国土。

 

注五  见性未至极圆,分量只能如此,岂知如来见量,竖入三世而无碍,横通十方而无尽乎。

 

注六  外道拘舍离等,昧为冥谛,即同此见。

 

正文  二者、是人见末无因。何以故?是人于生既见其根。知人生人。悟鸟生鸟。乌从来黑。鹄从来白。人天本竖。畜生本横。白非洗成。黑非染造。从八万劫无复改移。今尽此形,亦复如是。而我本来不见菩提。云何更有成菩提事。当知今日一切物象,皆本无因。由此计度,亡正遍知,堕落外道,惑菩提性。

 

译文  二者,是人见未无因,何以故?是人于生,既见其根,无因自有,知道人还从人生,悟到鸟是从鸟生,乌从来就是黑的,鹄从来就是白的,人和天人本来是竖立在地上,畜生本来是横生在地的,从八万劫来,没有什么改易,足见其各各自生,没有不同的因,以此为例,足知我尽此形命之后,还生于我,依于此例,则知如来教我修因,成菩提道,是为诳妄,何以故?我本来不见菩提,云何更有成菩提之事?当知今日一切物象,从昔已来,皆本无因,自今而后,枝末岂有因乎!以本例末,故称为见未无因,外道等执此以为自然,故惑菩提性。

 

正文  是则名为第一外道立无因论。

 

译文  这就是名为第一外道立无因论。在印度的外道中,口力论师,无因见论等都属于此类。

 

正文  阿难!是三摩中诸善男子,凝明正心,魔不得便,穷生类本,观彼幽清常扰动元。于圆常中起计度者,是人坠入四遍常论。

 

译文  阿难!是三摩中诸善男子,凝明正心〈注一〉,魔不得便,穷生类本〈注二〉,观彼幽清,常扰动之根元,于圆常中,妄起计度之念,故致坠入四遍常论。

 

注一  此时在三摩中,凝即是定,明即是慧,不起邪求,名为正心,是故魔不能得其便,于是想阴破矣。

 

注二  想阴既破,欲穷行阴,须于十二类生中,一类一类,究其根元,故说穷生类本。

 

正文  一者、是人穷心境性,二处无因。修习能知二万劫中,十方众生,所有生灭,咸皆循环,不曾散失,计以为常。

 

译文  一者,是人穷究心之与境,以求行阴之性,穷至无所观处,则谓二处无因,依此修习,能知二万劫中,十方众生,兼心与境,所有生灭,都是循环不已,不曾散失,故以为心境二性都是常。

 

正文  二者、是人穷四大元,四性常住。修习能知四万劫中,十方众生,所有生灭,咸皆体恒,不曾散失,计以为常。

 

译文  二者,是人穷四大元〈注一〉,见四性常住〈注二〉,修习能知四万劫中所有生灭〈注三〉,咸皆体恒,不曾散失,故计以为常。

 

注一  欲穷究行阴,以逐类研究过详,以心境研究过略,故以内外四大研究。

 

注二  以内外四大研究,究至冥无所见处,遂以为行阴之元,而又目其为四大之性,又以不见其生灭故,名为常住。

 

注三  内四大为众生身根,外四大为众生器界,皆为知阴所迁,皆有生灭,生灭正是无常,而彼但以四万劫外,体恒不失,遂计四大之性,以为是常。

 

  前文以现前循环不失为常,是从用而言,此处以过去不见生灭为常,是从体而言。

 

正文  三者、是人穷尽六根末那执受,心意识中本元由处,性常恒故。修习能知八万劫中,一切众生,循环不失,本来常住。穷不失性,计以为常。

 

译文  三者,是人已破想阴,欲究行阴,故于六根末那识执受〈注一〉心意识中〈注二〉,本元由处,如是研穷,穷至无所觉处,不见生灭,便谓其性常恒,更加功用,故能知八万劫中,一切众生,循环不失〈注三〉,穷不失性,遂计以为常。

 

注一  末那即是第七识,此处意为思量,执受即是第八识,以其能执持根器种子,领以为境,令生觉受。

 

注二  六根中性为心,恒审思量为意,了别诸法为识。

 

注三  见八万劫中众生,生灭灭生,循环不失,故以为常。

 

正文  四者、是人既尽想元,生理更无流止运转,生灭想心,今已永灭。理中自然成不生灭。因心所度,计以为常。

 

译文  四者,是人既尽想元〈注一〉,生理更无流止运转生灭〈注二〉,想心今已永灭,理中自然成不生灭,因心所度,计以为常。

 

注一  此时根本想阴已尽,根本想阴,即是第八识中动相。

 

注二  动相既销,露出行阴本元,名为生理,因不知其更有微细流注,谬谓更无流止运转生灭。

 

正文  由此计常,亡正遍知,堕落外道,惑菩提性。是则名为第二外道,立圆常论。

 

译文  因不达行阴唯心所现,故亡正知,行阴所覆,不见真心,故亡遍知,执此为常不信别有真常菩提,故堕落外道,此则名为第二外道立圆常论。

 

正文 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,坚凝正心,魔不得便,穷生类本,观彼幽清常扰动元。于自他中起计度者,是人坠入四颠倒见,一分无常,一分常论。

 

译文 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,坚凝正心〈注〉,魔得不到机会,穷尽众生十二类之深本,深本既现,而乃观彼幽而不显,清而不浊,常时清扰,为诸动之根元,自他身心皆依之而建立,于是于自他法中,起诸妄计,此人即堕入四种颠倒见中,一分无常,一分常义。

 

  定力益深,坚而且凝,邪求不作,故魔得不到机会。

 

正文  一者、是人观妙明心遍十方界,湛然以为究竟神我。从是则计我遍十方,凝明不动。一切众生,于我心中自生自死。则我心性名之为常。彼生灭者,真无常性。

 

译文  一者,是人观妙明心〈注一〉,遍十方界,湛然〈注二〉以为究竟神我〈注三〉,从是则计我遍十方,凝明不动〈注四〉,一切众生,皆在我心中,自生自死,于是计为无常,而我凝明不动之心性,则计为常。

 

注一  不知常扰,为诸动元,正是根本行阴,谬谓妙明真心,不出乎此,故依此观妙明心,久久观成,见此心遍十方界。

 

注二  见此心清扰不觉,妄谓湛然。

 

注三  自计最胜日究竟,此即外道所计二十五谛中最后一谛,彼谓从冥生觉大,觉大生我心,我心生五微,五微生五大,五大生十一根,最后立一神我,谬计冥性为能生,中间二十三法为所生,神我为能受用,中间二十三法为所受用,如彼论云:神我有知,能思虑故。我以思为性,受用大等二十三法。此是以第八识中,所含七识种子为神我也。

 

注四  以我遍十方,凝明不动,故湛然以为真常。

 

正文  二者、是人不观其心,遍观十方恒沙国土。见劫坏处,名为究竟无常种性。劫不坏处,名究竟常。

 

译文  二者,是人不观其心,遍观十方恒沙国土,见劫坏处,名为究竟无常种性。劫不坏处,名究竟常。

 

  须知界性无二,成坏随缘,若因有坏而执无常,则菩萨灰严土之心。若因不坏而执为真常,则凡夫增变世之志。邪见误人,不可不知。

 

正文  三者、是人别观我心,精细微密,犹如微尘。流转十方,性无移改。能令此身即生即灭。其不坏性,名我性常。一切死生从我流出名无常性。

 

译文  三者,是人别观我心,精细微密〈注一〉,犹如微尘,依此运用,起惑造业,流转十方,性无移改,能令此身,即生即灭〈注二〉,其不坏性,名我性常,一切死生,从我流出,名无常性。

 

注一 言精细微密,即指根本行阴,是七识种,故日精;藏于八识,故曰细;若有若无,故曰微;粗心不见,故曰密。此即前文所谓幽隐妄想。

 

注二  虽性无移改,而业运常迁,能令此身,刹那变坏,故云即生即灭。

 

正文  四者、是人知想阴尽,见行阴流。行阴常流,计为常性。色受想等,今已灭尽,名为无常。

 

译文  四者,是人知想阴尽,见行阴常流,行阴常流不断,故计为常性。色受想等,现已灭尽,故计为无常。

 

正文  由此计度一分无常一分常故,堕落外道,惑菩提性。是则名为第三外道一分常论。

 

译文  由此计度,一分无常,一分常故,堕落外道,惑菩提性,此则名为第三外道一分常论。

 

  按大智度论说‘诸法不应执常,常即无罪无福,无所伤杀,亦无施命,无缚无解,则无涅槃。若执无常,即是断灭,亦无罪福,亦无增损功业因缘,果报亦失,是皆足以惑菩提性。’

 

正文 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,坚凝正心,魔不得便,穷生类本,观彼幽清常扰动元。于分位中生计度者,是人坠入四有边论。

 

译文  又三摩中,诸善男子,坚凝正心,魔不得便,观彼幽清常扰动元,于时分方位中,起诸妄计,是人即坠入四有边论。

 

正文  一者、是人心计生元,流用不息。计过未者,名为有边。计相续心,名为无边。

 

译文  欲穷行阴,穷至初生心相,遂计为生灭之元,自此以来,直至一报终尽,中间迁流之用,曾不停息,生前尽后,曾不见迁流之用,不知此是自己心力不及,遂计过去未来无相续之用者,名为有边,现在有相续之心,名为无边,盖欲令人舍过未有边之心,前因后果,一并拨无。取现在无边之心,果非酬因,因不招果,依此论者,将必舍因缘而堕自然之计。

 

正文  二者、是人观八万劫,则见众生。八万劫前,寂无闻见。无闻见处,名为无边。有众生处,名为有边。

 

译文  二者,是人观八万劫,观彼以为生灭之元,自此则见众生生灭灭生,至八万劫前,则寂无闻见,遂以为无边之性,又见有众生处,生灭灭生,不知惟是众生业缘,虚妄现起,遂名其为有边之性,此欲令人舍现前有边之性,离于生灭,取劫前无边之性,证于真常,依此论者,将必怖生死而入断灭之见。

 

正文  三者、是人计我遍知,得无边性。彼一切人现我知中。我曾不知彼之知性。名彼不得无边之心。但有边性。

 

译文  三者,是人自觉心量遍于一切,遂谬称我得无边之性,又见彼一切人,现于我知之中,我惟知其死此生彼,各有方位,曾不能知彼无方位之知性,故名彼不得无边之心,但有边性。且亲见其死此生彼,各有方位,其为有边可匆。

 

正文  四者、是人穷行阴空。以其所见心路筹度一切众生一身之中,计其咸皆半生半灭。明其世界一切所有,一半有边,一半无边。

 

译文  四者,是人穷行阴空〈注一〉,以其所见,心路筹度〈注二〉,一切众生,一身之中,计其咸皆半生半灭〈注三〉,明其世界,一切所有,一半有边,一半无边。

 

注一  想阴既尽,觉行阴流,以三昧力,穷之欲空。

 

注二  用妄想心路筹度。

 

注三  正在三昧时,觉行阴灭;出离三昧时,觉行阴生。于是谬谓众生身中,咸皆半生半灭。

 

正文  由此计度有边无边,堕落外道,惑菩提性。是则名为第四外道,立有边论。

 

译文  因此计度有边无边,堕落在外道中〈注一〉,述惑了菩提性〈注二〉。这就名为第四种外道,立有边论。

 

注一  这种说法正同于印度外道,数论师的说法。

 

注二  菩提是以中道为体,边则非中,故迷惑了菩提性。

 

正文  又三摩中,诸善男子,坚凝正心,魔不得便,穷生类本,观彼幽清常扰动元。于知见中生计度者,是人坠入四种颠倒,不死矫乱,遍计虚论。

 

译文 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,坚凝正心,魔得不到机会,穷生类本,观彼幽清,常扰动之根元,于知见中〈注一〉,生计度者,是人坠人四种颠倒不死矫乱〈注二〉遍计虚论〈注三〉。

 

注一  行阴既为诸动根元,而诸动中,随时随地;所知所见不同,由此计度,就坠入四种颠倒见中。

 

注二  据毗婆沙论说‘外道计天常住,名为不死。计不乱答,得生彼天。若实不知而辄答者;恐成矫乱,故有问时,答言秘密言词,不应皆说,或不定答,佛法诃云:此真矫乱。’

 

注三  灌顶大师疏云‘邪分别性,故名遍计。都无实义,故名虚论。’

 

正文  一者、是人观变化元。见迁流处,名之为变。见相续处,名之为恒。见所见处,名之为生。不见见处,名之为灭。相续之因,性不断处,名之为增。正相续中,中所离处,名之为减。各各生处,名之为有。互互亡处,名之为无。以理都观,用心别见。有求法人,来问其义。答言:我今亦生亦灭。亦有亦无。亦增亦减。于一切时皆乱其语。令彼前人遗失章句。

 

译文  一者,是人想阴既尽,行阴披露,进观行阴为变化之元,既为变化之元,其体即是迁流,有迁流即有变更,故即名之为变。虽有变更,而却前后相续,有相续则无断绝,故见相续处,即名之为恒。此变与恒对也。于八万劫内,能见所见之处,似有众生生,故名之为生。八万劫外,不见所见之处,似是众生灭,故名之为灭。此生灭对也。有众生即有生灭,此又于众生生灭中,别起中间有因之计,如前阴之行阴已灭,后阴之行阴未生,中间必有相续之因,相续之因即中阴身,其体即是识阴,因不知行阴之外,别有识阴,但见其性不断处,似多出一法,故名之为增。正相续中,即中阴相续之中,亦有微细行阴,然是人心粗不见,但见其中所离之处,似少一行,故名之为减。此增减相对也。各各生处,有众生即有差别,众生差别中,各有生处之计,如人还生人,鸟还生鸟,一类一类各有相生之处,虽各各相生,其间亦有改形易报,因是人不知,妄谓各类定有生处,即以此义名之为有。又加人不生鸟,鸟不生人;虽人不生鸟,而人中亦有鸟性,鸟不生人,而鸟中亦有人性,以是人不知,妄谓此定是互亡,以此之故,名之为无。此有无对也。初对犹是以行阴之理,总相观察,故说以理都观,若不遍执,即成正见,以于迁变处见恒常之性,恒常处而见迁变之相故,后三对乃是用妄想心,各别异见,若更偏执,则展转支离,以于正见中而生邪见,邪见中仍生遍执之见故,有求法人者,欲求佛法以修三摩人也,来问其义者,问其所证之义,答以各别异见,恐堕偏执,故言亦生亦灭等,盖亦者持疑两可,意显不堕偏执,不知中无主宰,正堕矫乱论议,不言亦变亦恒者,以别代总故,又四对中初对犹为近理,而反遗之,正见其中无主,于一切时,皆乱其语,故以持疑两可之言,答现前来问之人,答言者既惟蒙混,听者意自含糊,过耳成空,岂有章句可忆,故曰遗失,又遗失章句者,不惟遗失现闻,从前所习章句,亦皆遗失,是不惟无益,而反有损。

 

正文  二者、是人谛观其心,互互无处,因无得证。有人来问,唯答一字,但言其无。除无之余,无所言说。

 

译文  二者,是人于诸类众生中,谛观其行阴之心,互互无处〈注一〉,因无得证〈注二〉,有人来问,唯答一字〈注三〉,但言其无,除无之余,无所言说〈注四〉。

 

注一  但见人不生鸟,鸟不生人,遂于互互无处,谬谓自心无异类性。

 

注二  且自谓因无得证,当知此所谓证者,是非理谬证,非入理实证也。

 

注三  有人来问,唯答一字,是因怕招问难,不敢多说故,又欲欺人以秘密言词,不应多说故。

 

注四  但言其无者,即就其自所谬见,含糊而答,也不言因何说无,无是何义?正见其为矫强混乱之语。

 

正文  三者、是人谛观其心,各各有处,因有得证。有人来问,唯答一字,但言其是。除是之余,无所言说。

 

译文  三者,是人谛观其心,各各有处〈注一〉,因有得证〈注二〉,有人来问,唯答一字,但言其是,除是之余,无所言说〈注二〉。

 

注一  但见鸟还生鸟,人还生人,遂于各各有处,谬谓自心中有自类性。

 

注二  自谓因有得证,其实亦谬证非实证也。

 

注三  既言各各有性。则人自是人,鸟自是鸟,但又不敢明明说出,是为何义,因何说是?故除是之余,无所言说,益见其矫乱论议。

 

正文  四者、是人有无俱见,其境枝故,其心亦乱。有人来问,答言:亦有即是亦无,亦无之中,不是亦有,一切矫乱,无容穷诘。

 

译文  四者,是人有无俱见〈注一〉,其境枝故〈注二〉,其心亦乱,有人来问,答言:亦有即是亦无,亦无之中,不是亦有〈注三〉,一切矫乱,无容穷诘。

 

注一  如诸类生中,见其改形易报,如人变为鸟,鸟转为人等,人变为鸟,则人中无人性,有鸟性,鸟转为人,则鸟中无鸟性,有人性,由是于一一类中,有无俱见。

 

注二  如一本岐而为二枝。

 

注三  不敢定执为有,以有无义故,不敢定孰为无,以有有义故,因不知转变随缘,故强以一体答也,设有难言,以何义故?而说有即是无,将必答言,亦无即是亦有,设又难言,云何无不是有?将必答言,亦有之中,不是亦无,总之,一切矫乱,无理可据,无义可凭,故无容穷诘。

 

正文  由此计度,矫乱虚无,堕落外道,惑菩提性。是则名为第五外道。四颠倒性,不死矫乱,遍计虚论。

 

译文  由此计度,矫乱虚无,堕落外道,迷惑菩提性〈注一〉,这就名为第五外道四颠倒性,不死矫乔〈注二〉,遍计虚论。

 

注一  不知如来藏心,离一切相,即一切法,离即离非,是即非即,言语道断,心行处灭,此既异彼,故迷惑菩提性。

 

注二  迷正知见,立邪知见,计生不死之天,答语无定,故为不死矫乱。

 

正文 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,坚凝正心,魔不得便,穷生类本,观彼幽清常扰动元。于无尽流生计度者,是人坠入死后有相发心颠倒。

 

译文 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,坚凝正心,魔不得便,穷生类本,观彼幽清,常扰动〈注一〉元,于无尽流,生计度者〈注二〉,是人即坠入死后有相〈注三〉,发心颠倒。

 

注一  常扰则迁流无尽。

 

注二  计此迁流为诸动之元,将来能生诸动,既将来能生诸动,则现前已灭者,将来必生,故坠入死后有相。

 

注三  由于死后有相,转计烦恼菩提,二性俱常,迷唯识转染成净之正论,违起信不变随缘之妙旨,故发心颠倒。

 

正文  或自固身,云色是我。或见我圆,遍国土,云我有色。或彼前缘随我回复,云色属我。或复我依行中相续,云我在色。皆计度言死后有相。如是循环,有十六相。从此或计毕竟烦恼,毕竟菩提,两性并驱,各不相触。

 

译文  或见行阴无尽而身有尽,故存想保爱,而欲坚固其身,有身必有色,于是依色立我,故云色是我。或计我圆含遍国土,此是妄计我性广大,非实悟心包太虚,量周沙界。无我则色无由立,故云我有色,或彼前缘〈注一〉,随我回转往复,运用使作,色虽非我,而为我所用,故云色属我。或复我依行中〈注二〉相续,行阴托于色而显,故言我在色。这都是计度言死后有相,又行阴常流,为诸动之元,将来必生诸动,故计其四我,皆应死后有相,如是循环有十六相〈注三〉,从此或计毕竟烦恼,毕竟菩提〈注四〉两性并驱,各不相触。

 

注一  前缘即是尘境,妄计随我回转往复,运用使作,非实能转物同佛,于色自在。

 

注二  此中所计之我,即以行阴为体,以相续为相,却依于色阴。

 

注三  对色计此四我,皆应死后有相,对受想行识亦然,故此循环有十六相。

 

注四  我有善恶二性,恶则烦恼性,善则菩提性,我既死后有相,则烦恼性毕竟仍是烦恼,菩提性毕竟仍是菩提,烦恼性日进于恶,菩提性日进于善,故两性并驱,各不相触,恶性圆满,自然堕狱。善性圆满,自然成佛。彼此互不相妨,依此计则恶性终不能尽,善性终不能纯。

 

正文  由此计度死后有故,堕落外道,惑菩提性。是则名为第六外道,立五阴中死后有相,心颠倒论。

 

译文  由此计度,死后有故,堕落外道〈注一〉,惑菩提性〈注二〉,此就名为第六外道,立五阴中死后有相心颠倒论〈注三〉。

 

注一  计死后有,即堕边见之中,常见一分,故云堕落外道。

 

注二  计善恶二性各常,不信转染成净,故惑菩提性。

 

注三  能对我相,体是行阴,并所对前三后一,皆言后有,故说立五阴中死后有相,又行阴为能有,以其性常扰动,是动本元,四阴为所有,依于行阴相续生故,能所合论,总言死后有相,岂知五阴不实,犹若空华,言华灭空,已是颠倒,况计更生,颠倒尤甚。

 

正文  又三摩中诸善男子,坚凝正心,魔不得便,穷生类本,观彼幽清常扰动元。于先除灭色受想中,生计度者,是人坠入死后无相,发心颠倒。

 

译文 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,坚凝正心,魔不得便,穷生类本,观彼幽清,常扰动元〈注一〉,于已除灭之前三阴中,生计度想〈注二〉,是人堕入死后无相,发心颠倒〈注三〉。

 

注一  乱动本元即是行阴。

 

注二  计前之三阴先有而今已灭无,例知行阴现有,将来亦应灭无。

 

注三  由于死后无相,转计一切皆空,立外道毁常为断之妄论,违佛教修因证果之诚言。

 

正文  见其色灭形无所因。观其想灭,心无所系。知其受灭,无复连缀。阴性销散,纵有生理,而无受想,与草木同。此质现前犹不可得。死后云何更有诸相。因之勘校死后相无。如是循环,有八无相。从此或计涅槃因果,一切皆空。徒有名字,究竟断灭。

 

译文  见其色灭则形所因,观其想灭则心无所系,知其受灭则身心无复连缀,纵有能生之理〈注一〉,而无受想〈注二〉,则与草木同此质〈注三〉,现前犹不可得,死后云何更有诸相?因此勘校,死后相无,如是循环有八无相〈注四〉,从此或计涅槃因果,一切皆空,徒有名字,究竟断灭〈注五〉。

 

注一  能生之理即行阴。

 

注二  所生者唯余识阴,然识阴假受想为用,既无受想,则识阴亦与草木同体。

 

注三  不惟指色质,并指五阴和合而成之幻质。

 

注四  前三阴已灭无相,后一阴无用无相,此四阴生前死后,理合有八,但辨其四阴俱无,则现前行阴,无所依托,不待言而自无。    

 

注五  从此计涅槃因果,一切皆空,徒有名字,故究竟断灭。

 

正文  由此计度死后无故,堕落外道,惑菩提性。是则名为第七外道,立五阴中死后无相,心颠倒论。

 

译文  由此计度,死后无故,堕落外道〈注一〉,惑菩提性。此就名为第七外道立五阴中死后无相〈注二〉心颠倒论〈注三〉。

 

注一  堕落边见中断见一分,故堕落外道。

 

注二  色受想灭,识阴无用,纵有行阴,无所依托,不久自尽。前三阴见无,识阴比无,行阴待无,故五阴皆无。

 

注三  世相常住,物皆无迁,离相求常,即物说迁,已为颠倒,况计断灭,颠倒太甚,可谓邪见覆心。

 

正文 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,坚凝正心,魔不得便,穷生类本,观彼幽清常扰动元。于行存中,兼受想灭,双计有无,自体相破,是人坠入死后俱非,起颠倒论。

 

译文  又在三摩中诸善男子,坚凝正心,魔不得便,穷生类本,观彼幽清,常扰动元,于行存中〈注一〉,兼受想灭,双计有无〈注二〉,自体相破〈注三〉,是人坠入死后俱非,起颠倒论。

 

注一  行阴未破,现仍存在。

 

注二  据楞严正脉说‘于行存中,见行阴未灭,区宇宛在也。兼受想灭者,见前三已灭,当体全空也。双计有无者,于存计有,于灭计无也。’又楞严经指掌说较为恰当,指掌说‘于已灭色受想中,计先有今无,于现存行阴中,计今有先无,正以先有者今无,例知今有者先时亦必是无,是则四阴中各具有无二义,故双计也。’

 

注三  据楞严指掌说‘已灭之前三,与现存之行阴,各有自体相破之义,如已灭之前三,既各俱有无,若以自体之有,破自体之无,则无非真无,以有有义故,若以自体之无,破自体之有,则有非真有,以有无义故,已灭三阴既尔,现存行阴亦然,现在既尔,当来亦然,故日:是人坠入死后俱非。’

 

正文  色受想中,见有非有。行迁流内,观无不无。如是循环,穷尽阴界,八俱非相。随得一缘,皆言死后有相无相。又计诸行性迁讹故,心发通悟。有无俱非,虚实失措。

 

译文  色受想中,见有非有,因色受想现在虽无,将来必有,而亦非有。行阴现在迁流于内是有,将来必无。虽将来必无,而亦不是无。如此则从有而无者,无已还有;从无而有者,有已还无。故循环往复,穷尽阴界,有无无有,从色阴而至行阴,从生前而至死后,生前四阴,已有四个俱非,死后四阴,还有四个俱非,故成为八。于四阴中,随得一阴为所缘时,都言死后有相无相,又计诸行之性迁变,就悟到一切有为法都是如此,从有至无,从无至有,彼此混淆,有既非有,无亦作无。故有人问:谁是谁非,谁虚谁实?都无法答覆。

 

正文  由此计度死后俱非,后际昏瞢无可道故,堕落外道,惑菩提性。是则名为第八外道,立五阴中死后俱非,心颠倒论。

 

译文  由此计度,死后皆非,后际(即将来)昏懵〈注一〉,无理可说,无言可道,堕落外道,惑菩提性〈注二〉。此就名为第八外道立五阴中,死后俱非,心颠倒论〈注三〉。

 

注一  有无不辨故为昏,虚实失措故为懵。

 

注二  菩提之性,不堕有无,不离有无,今既有无俱非,故惑菩提性。

 

注三  立五阴中,死后俱非,不知真空不碍妙有,妙有不碍真空,言语道断,心行处灭,今既有无俱非,违佛正论,故为颠倒谬论。

 

正文 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,坚凝正心,魔不得便,穷生类本,观彼幽清常扰动元。于后后无生计度者,是人坠入七断灭论。

 

译文 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,坚凝正心,魔不得便,穷生类本,观彼幽清,常扰动元,于后后无〈注一〉,起计度者,是人坠入七断灭论〈注二〉。

 

注一  常扰则念念迁流,计此报断,再报还断,乃至后之又后,毕竟有尽。

 

注二  按清凉国师疏钞合而为三,‘一,执我有色,粗四大所造为性,死后断灭,见身死后有而无故。二,我欲界天死后断灭。三,色空天死后断灭。初该狱鬼人畜为四。二,即欲天。三,即色空二天。三天合四趣为七。皆断灭故名七断灭论。’

 

正文  或计身灭。或欲尽灭。或苦尽灭。或极乐灭。或极舍灭。如是循环,穷尽七际,现前销灭,灭已无复。

 

译文  或妄计狱鬼人畜,依身而住,身死则灭。或计六欲天以欲为生因,欲尽则灭。或计初禅以厌苦为生因,苦尽则灭。或妄计二禅以欣乐为生因,极乐则灭。或妄计三禅以极乐为报形,极舍则灭。如是等循环穷尽七际〈注一〉,现报已灭,灭已则转受他报,无复更有此报,是此报则成断灭〈注二〉。

 

注一  穷尽七趣边际。

 

注二  阿含经说‘有沙门婆罗门,于末劫中,起断灭论,或计我身从因缘生,必归磨灭。或计我于欲天断灭。或计我于色天断灭。或计我于无色空处断。或计我于识处断。不用处断。非想处断。’与本经稍有不同。

 

正文  由此计度死后断灭,堕落外道,惑菩提性。是则名为第九外道,立五阴中死后断灭,心颠倒论。

 

译文  由此计度,死后断灭,堕落外道〈注一〉,惑菩提性〈注二〉。这就名为第九外道立五阴中死后断灭心颠倒论〈注三〉。

 

注一  现报已尽,将来转受他报,不复再受此报,遂于此报生断灭想,如末伽梨等,即同此见。

 

注二  穷尽七际,毕竟断灭,不复见有成菩提者,故惑菩提性。

 

注三  自性本来无定,随业缘转,人固可以为天,天亦可以为人,他趣亦然,若执一报即断,已为颠倒,况惑菩提性,毕竟无有,岂不荒谬之极。

 

正文 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,坚凝正心,魔不得便,穷生类本,观彼幽清常扰动元。于后后有生计度者,是人坠入五涅槃论。

 

译文 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,坚凝正心,魔不得便,穷生类本,观彼幽清,常扰动元,于后后有,生计度者〈注一〉,是人坠入五涅槃论〈注二〉。

 

注一  上文以念念迁流,迁流则不住,不住定有灭,故于后后无而生计度。此以念念相续,相续则不断,不断则一定是有,故于后后有而生计度。谓此报即有,再报还有,乃至后之又后,毕竟常住。

 

注二  五涅槃论按清凉疏钞说‘一见现在受若天若人诸五欲乐,便谓涅槃,二厌五欲故,现住初禅以为涅槃。三厌寻伺故,现住二禅以为涅槃。四厌诸寻伺喜故,现住三禅以为涅槃。五厌喜乐乃至出入息,现住四禅以为涅槃。’论量此义,故云五涅槃论。

 

正文  或以欲界为正转依,观见圆明生爱慕故。或以初禅,性无忧故。或以二禅,心无苦故,或以三禅,极悦随故。或以四禅,苦乐二亡,不受轮回生灭性故。迷有漏天,作无为解。五处安隐为胜净依。如是循环,五处究竟。

 

译文  或以欲界为正转依〈注一〉,观见圆明〈注二〉,生爱慕心,或以初禅性无忧故〈注三〉,或以二禅心无苦故〈注四〉,或以三禅极悦随故〈注五〉,或以四禅,苦乐二亡不受轮回生灭性故〈注六〉,迷有漏天,作无为解,以五处为安隐之乡,乃最胜清净者之所依住〈注七〉,如是由劣向胜,生灭不停,如是循环由欲天以至四禅,各计最胜,名为五处究竟〈注八〉。

 

注一  见四趣苦及欲天乐,遂计转四趣而依欲天,即是转生死而依涅槃,不复更转,纵再有所转,而此性不坏,故名为正。

 

注二  见四王天邻于日月,忉利天超日月明,夜摩自有光明,兜率上升精微,化乐生越化地,他化出超化无化境,可知其光明益圆,尚未知其未超欲界,乐是苦因,拟之上界,光若萤火,使尔观见生爱,羡慕无已,而计为正转依。

 

注三  见欲界苦,深以为忧,遂计初禅以为涅槃,以何义而作此计?以无忧故,不知初禅未出觉观,犹带忧悬,以为无忧,故计为涅槃。

 

注四  见初禅忧悬,犹有觉观之苦,故计二禅以为涅槃,其实二禅无苦者,不过对有说无,并非真无苦,因以为无苦,故计为涅槃。

 

注五  见二禅待苦为乐,其乐未极,遂计三禅以为涅槃,何义作如是计?极悦随故,少净天具大随顺,是随而未悦,无量净身心安隐,是悦而未极,遍净天得无量乐,乃极欢悦,极随顺,不知此但有为,便谓极乐,以极乐故,名为涅槃。

 

注六  见三禅乐非常住,久必坏生,遂计四禅以为涅槃,四禅苦乐二亡,一切世间诸苦乐境所不能动,不受轮回生灭性,以有苦有乐,即有欣厌,有欣厌即有轮回生灭,今既苦乐二亡,欣厌不生,以为此即是不受轮回生灭之常住真性。不知但是有所得心,功用纯熟,正在生灭,便谓不受轮回,计为涅槃。

 

注七  以五处为安隐之乡,乃最胜清净者之所依住,此不唯计五处为有余无余,亦且计自己为罗汉为菩萨为如来。

 

注八  由劣向胜,生灭不停,有循环之义,自欲天以至四禅,各计最胜,名为五处究竟。

 

正文  由此计度五现涅槃,堕落外道,惑菩提性。是则名为第十外道,立五阴中五现涅槃,心颠倒论。

 

译文  由此计度,五时各现涅槃,堕落外道,惑菩提性〈注一〉,这就名为第十外道立五阴中五现涅槃〈注二〉,心颠倒论。

 

注一  既以妄为真,必以真为妄,故惑菩提性。

 

注二  依行阴迁流,行阴既常,其他四阴亦然,已灭者自应还生,未灭者自应常住,遂计五阴性常,即涅槃性。但随五时显现,各就现前,说为最胜。

 

正文  阿难!如是十种禅那狂解,皆是行阴用心交互,故现斯悟。众生顽迷,不自忖量。逢此现前,以迷为解,自言登圣。大妄语成,堕无间狱。

 

译文  阿难!如此十种禅那狂解,都是行阴用心交互〈注一〉,故现此邪悟,众生顽迷,不自忖量,逢此现前,以迷为解,自言登圣〈注二〉,大妄语成,堕无间狱。

 

注一  行阴未破之间,妄念正念,间杂而起,故说用心交互。

 

注二  既以迷为解,必自言登圣。

 

正文  汝等必须将如来语,于我灭后,传示末法。遍令众生觉了斯义。无令心魔自起深孽。保持覆护,销息邪见。教其身心,开觉真义。于无上道不遭枝歧。勿令心祈得少为足。作大觉王清净标指。

 

译文  你们必须将如来的话语,在我灭后,传示于末法时期,遍令众生,觉了前文所说的十种邪解的道理,不要让心魔〈注一〉,自造深孽〈注二〉,保持覆护,消灭邪见,教其身心,开觉海常住之真义,于无上觉道,不要发生枝歧,不要因心中祈求速证,以致得少为足,作大觉王的清净标指〈注三〉。

 

注一  心魔即是自心中所生邪见。

 

注二  深孽即是造地狱的因。

 

注三  清净即是扫清魔外,净治修途。标指即是标榜人天,

 

正文  阿难!彼善男子修三摩提行阴尽者。诸世间性,幽清扰动同分生机,倏然隳裂,沉细纲纽。补特伽罗,酬业深脉,感应悬绝。于涅槃天将大明悟。如鸡后鸣,瞻顾东方,已有精色。六根虚静,无复驰逸。内外湛明,入无所入。深达十方十二种类,受命元由。观由执元,诸类不召。于十方界,已获其同。精色不沈发现幽秘。此则名为识阴区宇。

 

译文  阿难!彼善男子,修三摩提,行阴尽后,诸世间性〈注一〉,幽清扰动〈注二〉,同分生机,倏然隳裂〈注三〉,沉细纲纽,补特伽罗〈注四〉,酬业深脉〈注五〉,感应悬绝〈注六〉,于涅槃天,将大明悟,如鸡后鸣,瞻顾东方,已有精色〈注七〉,六根虚静,无复驰逸〈注八〉,内外湛明,入无所入〈注九〉,深达十方,十二种类,受命元由,观由执元,诸类不召〈注十〉,于十方界,已获其同〈注十一〉,精色不沈,发现幽秘〈注十二〉,此则名为识阴区宇。

 

注一  世间性即枝末行阴,凡世间有为之法,皆依行阴迁流,故行阴即世间中性。

 

注二  此即根本行阴,深隐赖耶故日幽,离于想阴故日清,微细流动故曰扰,生灭不停故曰动,其体即阿赖耶中七识种子。

 

注三  一切枝末行阴,皆依此起,行阴既尽,则诸世间性,及幽清扰动之同分生机,皆忽然隳裂破坏,则是本末俱尽。

 

注四  沉细纲钮,指第八识,亲依无明曰沈,凡小不见曰细,为六性之总纲,是结解之元日纽,受生时先来补特伽罗,谓中阴身数取趣也。

 

注五  深脉即命根,业未尽脉不断。

 

注六  行阴既销,业不成感,空存八识,而用无所应,故感应悬绝。

 

注七  涅槃性天,为五阴所覆,昏如长夜,前三阴尽,未见精色,此行阴尽,瞻顾东方,已有精明之色,识阴已露,妙性将现。

 

注八  六根虚静,总括四阴尽相而言,以受阴尽故虚,无领纳故。

 

想阴尽故静,离分别故。行阴尽故无复驰逸,绝迁流故。

 

注九  内之六性,既已湛然明净,况乎色阴先尽,外之六尘,岂更昏扰,如此则内根外境,同归湛明之一体,内外相尽,故入无所入。

 

注十  此时十二入,皆无所入之相,惟显有八识为诸类众生之命根,故言深达十方十二类众生受命元由,此时行阴已尽,果报不牵,故诸类不召,以无行则无业故。

 

注十一  因诸类果报,不能召牵,唯见十方世界,同一识性,故言于十方界,已获其同。

 

注十二  识精元明,常得现前,如东方之精色,不复更沈,此时已能少见佛性,故日幽日秘。

 

正文  若于群召,已获同中销磨六门,合开成就。见闻通邻,互用清净。十方世界及与身心,如吠琉璃,内外明彻,名识阴尽。是人则能超越命浊。观其所由,罔象虚无,颠倒妄想,以为其本。

 

译文  若于群召〈注一〉已获同中〈注二〉销磨六门〈注三〉,合开成就〈注四〉,见闻通邻〈注五〉,互用清净〈注六〉,十方世界,及与身心如吠琉璃,内外明澈,名识阴尽〈注七〉,是人则能超越命浊〈注八〉,观其所由,罔象虚无〈注九〉,颠倒妄想以为其本〈注十〉。

 

注一  群类果报,都有召牵八识之义。前此行阴已尽。

 

注二  无业运故,虽召不召,已获同体识性。

 

注三  此中永不见于根性,名为销磨六门。

 

注四  六既非六,合时成就全体,一亦非一,开时成就大用,故言合开成就。

 

注五  既合时一体,邻相不复更有。

 

注六  开时成就大用,故互用清净,互用者,六根齐照。清净者,过而不留,以既含多用,则境界不复留。

 

注七  境界既其不留,妙性自然圆湛,外器内根,全是自己心光

 

正文  阿难!当知是善男子,穷诸行空,于识还元,已灭生灭,而于寂灭精妙未圆。能令己身根隔合开,亦与十方诸类通觉,觉知通泯,能入圆元。

 

译文  阿难!当知是善男子,穷诸行空〈注一〉,于识还元〈注一〉,已灭生灭〈注三〉,而于寂灭,精妙未圆〈注四〉,能令自己之身,根隔合开〈注五〉,亦与十方诸类,根隔合开〈注六〉,亦与十方诸类,通觉觉知〈注七〉,通泯〈注八〉能入圆元。

 

注一  即前所说熠熠元性,性入无澄。

 

注二  行阴既尽,前七转识,皆悉反本还元,以前七转识,皆依行阴迁流而得成故。

 

注三  凡有生灭之心,到此皆已灭尽。

 

注四  唯有八识为所依,此识不尽,涅槃天未大明悟,故言于寂灭精妙未圆。寂灭即涅槃体,法身德,精即涅槃相,解脱德。妙即涅槃用,般若德。也可说寂即常德,离生死故。灭即净德,灭烦恼故。精即我德,有真体故。妙即乐德,具神用故。总为一涅槃,必须透过识阴,始得圆满。

 

注五  若禅观精明,不见根相,则似根隔乍合。

 

注六  若稍涉昏住,根相宛然,又似根隔乍开。非同前之销磨六门,永不见于根相。

 

注七  此时诸类不召,故能与十方诸类,通一觉知,此即前文所说已获其同。

 

注八  泯元是泯,因避唐太宗讳,故改其半,既已通泯,自能证入圆满识性,而为诸类之根元。

 

正文  若于所归,立真常因,生胜解者,是人则堕因所因执。娑毗迦罗所归冥谛,成其伴侣。迷佛菩提,亡失知见。

 

译文  若于所归〈注一〉,计识性为真常,堪可依住,故言立真常因,作殊胜之解〈注二〉,此人则堕入因所因执,娑毗迦罗〈注三〉所归冥谛成其伴侣,迷佛菩提,亡失正知正见〈注四〉。

 

注一  以圆满识性为所归处。

 

注二  执我为能依人,识性为所依果。

 

注三  娑毗迦罗即印度黄发外道,以我为能为能归,冥谛为所归。其所计冥谛,为冥然莫辨之境,此所计圆元,为罔象虚无之心,与其完全相类,故为其伴侣。

 

注四  既以识性为所依,则不知别有菩提佛果之可归,既以外道为伴侣,则不知本有正知正见之可守。

 

正文  是名第一立所得心,成所归果。违远圆通,背涅槃城,生外道种。

 

译文  此名第一立所得心,成所归果〈注一〉,违远圆通,背涅槃城,生外道种〈注二〉。

 

注一  乍见根隔合开,遂立此识以为所得之心,才得觉知通泯,遂计此识以为所归之果。

 

注二  才见根隔合开,圆通将近,忽而圆者遍,通者隔,反而违远。本来于涅槃天,将大明悟,却背涅槃城而不见。本来觉心欲发,将为佛子,却反而成外道种。此所谓失之毫匣,差之千里。

 

正文  阿难!又善男子,穷诸行空,已灭生灭,而于寂灭精妙未圆。若于所归览为自体,尽虚空界十二类内所有众生,皆我身中一类流出,生胜解者,是人则堕能非能执。摩醯首罗,现无边身,成其伴侣。迷佛菩提,亡失知见。

 

译文  阿难!又善男子,穷诸行空,已灭生灭,而于寂灭,精妙未圆,而于所归识性,揽为自体〈注一〉,故以识心为自体,观行稍亏,渐见类生,遂计尽空界十二类众生,皆我身中一类一类渐渐流出,此计已成,作殊胜解,必以我能生彼,而彼不能生我,故言是人则堕能非能执,摩醯首罗〈注二〉,现无边身,成其伴侣,迷佛菩提,亡失知见。

 

注一  忘身观识,久久观成,唯见识体无边,不见有身,故以识心为自体。

 

注二  即色界顶大自在天王,三目八臂,骑大白牛,竺法兰说‘西域梵志,常修梵行,事首罗天以为天尊。’此处说现无边身,即是说大自在天,自计于我身中,现无边众生之身,此处识阴行人,计我生彼十二类内所有众生,与彼计同,故言成其伴侣。

 

正文  是名第二立能为心,成能事果。违远圆通,背涅槃城,生大慢天我遍圆种。

 

译文  是名第二立能为因心,依此为观。久久观成,揽为自体,计其能为生众生事,遂谓成就能事之果,亡失本修,故言违远圆通,背涅槃城,生大慢天〈注一〉,我遍圆种〈注二〉。

 

注一  即大自在天,自计能生一切,起祖先慢,故以大慢为名。

 

注二  今既计自体周遍虚空,圆含一切,故以遍圆目我,是人计既同彼,故生于彼之种类中,不是实能生彼天。

 

正文 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,已灭生灭,而于寂灭精妙未圆。若于所归有所归依,自疑身心从彼流出。十方虚空,咸其生起。即于都起所宣流地,作真常身无生灭解。在生灭中,早计常住。既惑不生,亦迷生灭。安住沉迷生胜解者,是人则堕常非常执。计自在天,成其伴侣。迷佛菩提,亡失知见。

 

译文  又善男子,穷诸行空,已灭生灭,而于寂灭,精妙未圆,若于所归,有所归依〈注一〉,自疑身心从彼流出。十方虚空,也都由此处生起,为身心等所宣流之处,以此为真常之身无生灭解。

 

〈注二〉在生灭中,早计常住〈注三〉,既迷不生之义,也不明白生灭〈注四〉,安住于沉迷中,反作殊胜想,这就堕入常非常执〈注五〉,计自在天,成其伴侣〈注六〉,迷佛菩提,亡失知见〈注七〉。

 

注一  此是忘身观识,久久观成,唯见有识,不见有身,遂计自身归入识中,是我实有所归依处。

 

注二  观行稍亏,复见自身及虚空等,遂自疑自身及虚空都从识中流出,故疑识即真常之身,无生灭之处。

 

注三  不知识阴是由无明转变,依然在微细生灭中,须识阴尽后,始得常住真心,今识阴未尽,即以为已灭生灭,岂不是既迷不生,也迷生灭。

 

注四  安住于沉迷中,反作殊胜想,既不了解真心的不生灭性,也不知识阴犹在微细生灭中。

 

注五  计识阴为常,身心为非常,故堕入常非常执。

 

注六  计自在天,为万物之因,今既与彼见同,故成其伴侣。

 

注七  既惑不生灭性,自应迷佛菩提,认妄为真,即堕邪知见。

 

正文  是名第三立因依心,成妄计果。违远圆通,背涅槃城,生倒圆种。又善男子穷诸行空,已灭生灭,而于寂灭精妙未圆。

 

译文  是名第三立因依心〈注一〉,作真常身,无生灭解,故成妄计果,流入邪见,违远圆通,与涅槃相背,未得圆满真心,颠倒妄计为圆,故言生倒圆种〈注二〉,又善男子,穷诸行空,已灭生灭,而于寂灭,精妙未圆。

 

注一  计识能生我之身心为因,计识是我归处为依。

 

注二  即计自在天之类。

 

正文  若于所知,知遍圆故,因知立解。十方草木皆称有情,与人无异。草木为人,人死还成十方草树。无择遍知,生胜解者,是人则堕知无知执。婆吒霰尼,执一切觉,成其伴侣。迷佛菩提,亡失知见。

 

译文  若于所知,观此知能遍知诸法,遂于所知之境,计知能遍圆,故因知立解,计十方草木,皆为有情,与人无异,草木为人,人死还成十方草树,无所拣择,遍谓有知,自谓深悟,以此理惟我能知,余无知者,故此人则堕知无知执,婆吒先尼〈注〉成其伴侣。

 

迷佛菩提,亡失知见。

 

  婆吒先尼,为二外道名,婆吒,亦名婆斯吒,先尼,或名西泥迦。此二外道,同执一切有情无情,皆有觉知,同于此计草木与人无异,故言成其伴侣。

 

正文  是名第四计圆知心,成虚谬果。违远圆通,背涅槃城,生倒知种。又善男子穷诸行空,已灭生灭,而于寂灭精妙未圆。

 

译文  是名第四计圆知心,成虚谬果,违远圆通,凡有修证,咸资魔业,堕入邪见,与涅槃相背,计无择遍知,自以为知,即颠倒知。又善男子,穷诸行空,已灭生灭,而于寂灭,精妙未圆。

 

正文  若于圆融根互用中,已得随顺。便于圆化一切发生,求火光明,乐水清净,爱风周流,观尘成就,各各崇事。以此群尘,发作本因,立常住解。是人则堕生无生执。诸迦叶波并婆罗门,勤心役身,事火崇水,求出生死,成其伴侣。迷佛菩提,亡失知见。

 

译文  若于圆融根互用中〈注一〉,已得随顺〈注二〉,便于圆化一切发生〈注三〉,求火光明,乐水清净,爱风周流,观尘成就〈注四〉,各各崇事,以此群尘,为发生造作之本因,立常住之解,是人则堕生无生执〈注五〉,迦叶波并婆罗门〈注六〉,勤心役身,事火崇水求出生死,成其伴侣,所立既非真常,所修岂有实果,故迷佛菩提,崇事无情,立常住解,故言亡失知见。

 

注一  此即前文根隔合开。

 

注二  随顺正根隔乍开乍合之义。

 

注三  圆化即指根隔合开,根隔合开即略具圆融变化之义,变化发生,非止一缘,故言一切,此暗指地水火风为一切。

 

注四  众尘所成为地,能生一切,故有成就之义。

 

注五  以群尘(地水火风)为发生造作本因,一切所作,皆是无常,惟此常住,既立此为常住,必以此为无生,其他非常住,则为有生,故堕生无生执。

 

注六  诸迦叶波,即指优楼频螺等,其先事火,后归佛化,并婆罗门,总该事水等诸外道。

 

正文  是名第五计著崇事,迷心从物,立妄求因,求妄冀果。违远圆通,背涅槃城,生颠化种。

 

译文  此即名为第五计著崇事邪业,迷自己一直灵觉之心,从四大无知之物,立虚妄求因,非果而计果,故不得圆通因心,不得涅槃实证,佛说三界唯心,万法唯识,是知唯识唯心,为能生能化,三界万法,为所生所化,是为生化正理,现在既执群尘为生化本因,崇火事火,颠倒化理,将来必堕颠化种中,如精神化为土木金石之类。

 

正文 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,已灭生灭,而于寂灭精妙未圆。若于圆明,计明中虚,非灭群化,以永灭依,为所归依生胜解者,是人则堕归无归执。无想天中诸舜若多,成其伴侣。迷佛菩提,亡失知见。

 

译文  又善男子,穷诸行空,已灭生灭,而于寂灭,精妙未圆,若于圆明,计明中虚〈注一〉,非灭群化,以永灭依,为所归依〈注二〉,自以为胜解,是人则堕归无归执〈注三〉,无想天中诸舜若多〈注四〉成其伴侣,迷佛菩提,亡失知见。

 

注一  虽言圆明,不过乍开乍合,于乍开时,则计以为明,乍合时,则计以为虚,不唯计明中虚,且计明从虚发,以虚为胜。

 

注二  非灭其群根中变化之性,令其永灭。其意以永灭所依诸根,唯余罔象虚无之识,为所归依处。

 

注三  以我入中虚为有归,彼在正明为无归,故言归无归执。

 

注四  无想天即四禅天中诸外道天,舜若多意为空,计虚无为所归依处。穷空不归。

 

正文  是名第六圆虚无心,成空亡果。违远圆通,背涅槃城,生断灭种。

 

译文  此即名为第六于圆明中计为虚无之心,穷空不归,迷漏无闻,最后仍入轮回,故言成空亡果,远违圆通,背离涅槃,必堕断灭之种,如迦旃延毗罗胝子之流。

 

正文 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,已灭生灭,而于寂灭精妙未圆。若于圆常,固身常住。同于精圆,长不倾逝,生胜解者,是人则堕贪非贪执。诸阿斯陀求长命者,成其伴侣。迷佛菩提,亡失知见。

 

译文  又善男子,穷诸行空,已灭生灭,而于寂灭,精妙未圆,若于圆常〈注一〉,固身常住,同于识精圆常,内外相保,长不倾逝,自以此计为是,以此为可贪,余皆非可贪求,故此人则堕贪非贪执,诸阿斯陀〈注二〉求长命者,皆与此相类,成其伴侣,现为识阴所覆,不知更求真常,故言迷佛菩提,亡失知见。

 

注一  自计识阴为圆为常,以为众类所归故圆,以是各命由绪故常。既圆且常,妄计得此者可以保形,可以永年。

 

注二  意为无比,长寿仙名,凡寿命极长,世无能比者,皆可称之。

 

正文  是名第七执著命元,立固妄因,趣长劳果。违远圆通,背涅槃城,生妄延种。

 

译文  计识阴为各命由绪,故言执著命元,立固妄因〈注〉趣长劳果〈注二〉,亡失本修,不出生死,故违远圆通,与涅槃背离,将来必堕在妄延种中。

 

注一  执著命元,以此为因,愚者谓之坚固,智者谓之虚妄。

 

注二  依此趣果,迷者谓为长寿,悟者谓为徒劳。

 

正文 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,已灭生灭,而于寂灭精妙未圆。观命互通,却留尘劳,恐其销尽。便于此际坐莲华宫,广化七珍,多增宝媛。恣纵其心生胜解者,是人则堕真无真执。吒枳迦罗成其伴侣。迷佛菩提,亡失知见。

 

译文  又善男子,穷诸行空,已灭生灭,而于寂灭,精妙未圆,观命互通〈注一〉,却退留住于尘劳烦恼中,恐识阴销尽,命根即断,故于此际,坐莲华宫〈注二〉,广化七宝,多增美女,纵放其心,以此为胜,此人即堕在真无真执中〈注三〉,吒枳迦罗〈注四〉成其伴侣,故迷佛菩提,亡失知见。

 

注一  因见我与诸类通一觉知,觉知即识阴,为各命由绪,故言观命互通。

 

注二  莲华宫庄严富丽,微妙香洁之宫。

 

注三  欲求真则识尽命断,而反无真,故言真无真执。

 

注四  吒枳迦罗,天魔之异名,梵语吒枳意为结缚,梵语迦罗意为我所作,意为三界结缚,唯我能作,今却留尘劳,与被计同,故成其伴侣。

 

正文  是名第八发邪思因,立炽尘果。违远圆通,背涅槃城,生天魔种。

 

译文  是名第八发邪思因〈注一〉,立炽尘果〈注二〉,是故违远圆通,背弃涅槃,生天魔种。

 

注一  不知识尽真现,反恐命根断绝,故言发邪思因。

 

注二  穷奢极欲,故言立炽尘果。

 

正文 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,已灭生灭,而于寂灭精妙未圆。于命明中分别精粗,疏决真伪,因果相酬,唯求感应,背清净道。所谓见苦断集,证灭修道。居灭已休,更不前进,生胜解者,是人则堕定性声闻。诸无闻僧,增上慢者,成其伴侣。迷佛菩提,亡失知见。

 

译文  又善男子,穷诸行空,已灭生灭,而于寂灭,精妙未圆。观一切凡圣,皆依命根发明,于命根发明中,分别精粗,同一命根发明,圣位则精,凡位则粗,故须分析辨别,精粗之所由。又同一命根发明,圣道则真,外道则伪,故须疏通决择真伪之所由异。而精粗真伪,皆是以因感果,自相酬答,既知如此 ,欲易粗为精,舍伪从真,惟求感应,感应速成,滞窒小果,背离佛道,所谓见苦断集,(世间果因)证灭修道,(出世果因)此即所谓得少为足,更不前进者,以此为胜,于菩萨法,不生好乐之念,故堕在定性声闻中,四禅无闻比丘,非果计果。佛会增上慢流,未得谓得,与此相类,故成其伴侣。滞寂沈空,灰知灭见,故言亡失知见。

 

正文  是名第九圆精应心,成趣寂果。违远圆通,背涅槃城,生缠空种。

 

译文  此即名为第九圆观四谛,精诚以求感应,事与愿违,居灭已休,不思进求而作胜解,甘居沉空守寂,不得圆通因心,莫臻究竟,背弃涅槃,永缠于空,不思超脱之志。

 

正文 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,已灭生灭,而于寂灭精妙未圆。若于圆融清净觉明,发研深妙,即立涅槃而不前进,生胜解者,是人则堕定性辟支。诸缘独伦不回心者,成其伴侣。迷佛菩提,亡失知见。

 

译文  又善男子,穷诸行空,已灭生灭,而于寂灭,精妙未圆,若于圆融清净觉明〈注一〉,发研深妙〈注〉,立即涅槃,不知更求性海圆融,缘起无碍,及真如不动寂灭场地,以缘生无性而立涅槃,计同缘觉,以纷扰寂静而立涅槃,计同独觉,故此人则堕定性辟支,诸缘独伦,不回心者,成其伴侣,迷佛菩提,亡失知见。

 

注一  觉明即是识阴,故前言觉明真识,识阴诸境,至此已极,故特举所依觉明以显胜。前言能令己身根隔合开,即略具圆融之义。又言亦与十方诸类通觉,觉知通泯,即略具清净之义。

 

注二  发心研究,以悟二种深妙,一者依于圆融而悟缘生无性之理。二者依于清净而悟纷扰寂静之义。

 

正文  是名第十圆觉泯心,成湛明果。违远圆通,背涅槃城,生觉圆明不化圆种。

 

译文  是名第十圆觉泯心〈注一〉,成湛明果〈注二〉,违远圆通,背离涅槃,生觉圆明〈注三〉,不化圆种。

 

注一  根隔合开为圆,觉知通泯为泯,言觉言心皆指识阴,结根名觉,有觉知故。当体名心,能集起故。

 

注二  寂静名湛,即独觉果,无性为明,即缘觉果。

 

注三  觉即缘觉独觉,二理圆,二智明,故言觉,言圆,言明。自计圆满果德,而不能化,故依然为定性种。

 

正文  阿难!如是十种禅那,中涂成狂,因依迷惑,于未足中生满足证皆是识阴用心交互,故生斯位。众生顽迷,不自忖量。逢此现前,各以所爱先习迷心,而自休息。将为毕竟所归宁地。自言满足无上菩提。大妄语成,外道邪魔所感业终,堕无间狱。声闻缘觉,不成增进。

 

译文  阿难如此十种禅那境界,未及圆通,在中途即误入颠狂知见,因依颠狂知见,不自觉知,于迷惑中,得少为足,故于未足中,生满足证。这都是识阴将开未开之际,用心不纯,妄念与正念交互而起,故中途作证,众生顽迷,不自忖量,逢此境界现前,各以所爱先习而取,就此休息,不复更研妙明〈注〉,将谓毕竟所归宁地。自言满足无上菩提,大妄语成,外道邪魔所感,业终堕无间狱,声闻缘觉,不成增进。

 

  前八种于自所计果,如第一所归果乃至第八炽尘果都是,后二种于自所证果,自言满足无上菩提,如第九趣寂果及第十湛明果都是。

 

正文  汝等存心秉如来道。将此法门,于我灭后,传示末世。普令众生,觉了斯义。无令见魔自作沈孽保绥哀救,销息邪缘。令其身心入佛知见。从始成就,不遭歧路。

 

译文  你们留心秉持如来破魔之道,将此法门,于我灭度后,传示于末法时期,普令众生,觉了此中途成狂十种差别之义,不要让见魔,自作沉重器孽,保绥禅定,哀救修行人,销息邪见之缘,令其身心,现前成就圆通,转众生知见,而入佛之知见,从始洎终,直到成佛。不遭歧路。

 

正文  如是法门,先过去世恒沙劫中,微尘如来,乘此心开,得无上道。识阴若尽,则汝现前诸根互用。从互用中,能入菩萨金刚干慧。圆明精心,于中发化。如净琉璃,内含宝月。如是乃超十信、十住、十行、十回向、四加行心,菩萨所行金刚十地,等觉圆明,入于如来妙庄严海。圆满菩提,归无所得。

 

译文  如此法门,先过去世,恒沙劫中,微尘如来,乘此心开,得无上道〈注一〉,识阴若尽,则汝现前诸根互用〈注二〉,从互用中能入菩萨金刚干慧圆明精心〈注三〉,于中发起神通变行,如净琉璃,内含宝月,如是乃超十信,十住,十行,十回向,四加行心,菩萨所行〈注四〉金刚十地,等觉圆明〈注五〉,入于如来妙庄严海〈注六〉,圆满菩提,归无所得〈注七〉。

 

注一  此即前文所说‘此是微尘佛,一路涅槃门。’

 

注二  识阴若尽,则一六俱亡,真性现前,一即一切,一切即一,故令诸根互相为用。

 

注三  金刚干慧即指十信前初干慧地,圆明精心即指干慧位体,六根互用为圆明,欲爱干枯为精心。既入其位,必具其体,体必兼用,故即于此圆明精心中发起神通变化。

 

注四  入地乃真修圣位,皆以金刚利智修断,故言金刚十地。

 

注五  至此复言圆明者,见始终惟此一心,至等觉达发化之极。

 

注六  如来万德庄严,各尽其妙,皆依性海缘起,一多无碍,重重无尽。

 

注七  纵是历位造修,乃至圆满菩提,亦不过圆满干慧位中所有功德,究无一法,从新来者,故言归无所得。

 

正文  此是过去先佛世尊,奢摩他中,毗婆舍那,觉明分析微细魔事。魔境现前,汝能谙识,心垢洗除,不落邪见。阴魔销灭。天魔摧碎。大力鬼神,褫魄逃逝。魑魅魍魉,无复出生。直至菩提,无诸少乏。下劣增进,于大涅槃心不迷闷。

 

译文  此是过去先佛世尊在止观中,还用觉观明慧,分析辨别微细魔事,能遵佛所说,魔境现前,自能谙识,心垢洗除,魔不得便,自然不落于邪见网中,阴魔〈注一〉销灭,天魔摧碎,大力鬼神,褫魂落魄,逃逝于十二由旬之外,魑魅魍魉,潜形晦迹,无复出生,直至菩提,诸位功德,无诸少乏,下劣〈注二〉增进,于大涅槃,心不迷闷。

 

注一  此指禅那中现境,如色阴中身能出碍等十,受阴中之得大光耀等十,想阴中之圆定发明等十,行阴中之幽清扰动等十,识阴中之根隔合开,觉知通泯等十,虽是善境,亦能致魔,正眼观之,皆是阴魔。

 

注二  如识阴魔之最后两种,亦可化其定性,令其增进。

 

正文  若诸末世愚钝众生,未识禅那,不知说法,乐修三昧,汝恐同邪,一心劝令持我佛顶陀罗尼咒。若未能诵,写于禅堂,或带身上,一切诸魔,所不能动。

 

译文  若是到了末法时期,愚钝众生,不识禅那境象,不懂说法,喜欢修三昧,你怕他们堕入魔道,一心劝他们持诵我佛顶陀罗尼咒,若是不能诵,就是写在禅堂中,或带在身上,一切诸魔,所不能动。

 

正文  汝当恭钦十方如来,究竟修进最后垂范。

 

译文  你当恭敬钦承十方如来究竟修进,最后遗留下来的轨范

 

正文  阿难即从座起。闻佛示诲,顶礼钦奉,忆持无失。于大众中重覆白佛。如佛所言五阴相中,五种虚妄为本想心。我等平常,未蒙如来微细开示。又此五阴,为并销除,为次第尽。如是五重,诣何为界。惟愿如来发宣大慈。为此大众清净心目。以为末世一切众生,作将来眼。

 

译文  阿难即从自己座起,听完佛的开示和教诲后,顶礼并钦奉如来法旨,现在忆念执持,将来无忘无失,愿以此度世。于大众中,重覆言于佛,如佛所说,五隐相中,五种虚妄〈注一〉为本想心,我们平时,没有听过如来的微细开示,又此五阴,究竟是一齐销除呢?还是次第销尽。如是五重,到何处为界〈注二〉?唯愿如来,发宣大慈,为此大众,进一步开示,使大家能备悉妄想根源,清净自己的心目,并为将来末法时期的众生,作正确的眼目。

 

注一  五阴中五重妄想:如色阴中坚固妄想,受阴中虚明妄想,想阴中融通妄想,行阴中幽隐妄想,识阴中虚无妄想,依此五种,能生枝末,故言为本想心。

 

注二  到何处为边际?如销到何处为色阴边际?何处为受阴边际?等。

 

正文  佛告阿难!精真妙明本觉圆净,非留死生及诸尘垢。乃至虚空,皆因妄想之所生起。

 

译文  佛告阿难,精真妙明〈注〉,本觉圆净,并不留于死生及一切尘垢,乃至虚空,都是妄想而生起。

 

  此四字包括真心之体用而言,精真是不变之体,妙明是随缘之用,具此体用,在迷不述名为本觉,弥满清净,中不容他,是为圆净。

 

正文  斯元本觉妙明真精,妄以发生诸器世间。如演若多,迷头认影。妄元无因。于妄想中立因缘性。迷因缘者,称为自然。彼虚空性,犹实幻生。因缘自然,皆是众生妄心计度。

 

译文  这都是元于本觉妙明真精,妄以发生〈注一〉诸器世间〈注二〉如演若多,迷头认影,妄元无因,于妄想中,立因缘性〈注三〉,述因缘者,称为自然〈注四〉,彼虚空性,犹实幻生〈注五〉,因缘自然,皆是众生妄心计度。

 

注一  始由一念妄动,真妄和合而成阿赖耶识;说于此识,转出能见见分,说于能见见分,转出所见相分。

 

注二  相分之中,空界先形,故言妄以发生诸器世间,如是空见不分,色阴与劫浊并起。性搏四大,受阴与见浊并起。根尘织识,想阴与恼浊并起,知见欲留,业运常迁,行阴与生浊并起。体中相知,用中相背,识阴与命浊并起,那以不了惟心,用诸妄想,于境取相,展转妄成。

 

注三  二乘不知,谬计因缘。

 

注四  外道邪见,拨无因果,故言迷因缘者,谬计自然而有。

 

注五  前文说‘空生大觉中,如海一沤发,’即是此理。

 

正文  阿难!知妄所起,说妄因缘。若妄元无,说妄因缘元无所有。何况不知,推自然者。是故如来与汝发明,五阴本因,同是妄想。

 

译文  阿难!若是知道妄想有所起处,可以说妄想以为因缘,若是妄想元无起处,则当体全空,若再说此妄想为因缘者,也同样元无所有了,何况外道不知道因缘,推为自然的了。是故如来为你们发明五阴本因,同是妄想。

 

正文  汝体先因父母想生。汝心非想,则不能来想中传命。如我先言心想醋味,口中涎生。心想登高,足心酸起。悬崖不有。醋物未来。汝体必非虚妄通伦。口水如何因谈醋出。是故当知,汝现色身,名为坚固第一妄想。

 

译文  如你的身体,先因父母想生〈注一〉再由自己想心,与父母想心,感应和合,传续命根,若自己无想,有应无感,印不能续命,赤白将溃,而自体即不能成,正如我从前所说,心想醋味,口中涎生,心想登高,足心酸起,悬崖不有,醋物未来,你身体必然不是虎妄之类,何以会有口水足酸产生?可知口水由想而来,也同于你的身体,因知你的身体虚妄,也应当同于口水,是故当知,你现前色身,名为坚固第一妄想〈注二〉。

 

注一  先惟父精母血,赤白和合,故是因于父母想生。再由自己想心,与父母想心,感应和合,传续命根。若自己无想,有应无感则赤白不能和合,自体也不能成。

 

注二  现前色身,元无所有,举体全是妄想所成,故直名妄想,居五阴之首,故名第一。

 

正文  即此所说临高想心,能令汝形真受酸涩。由因受生,能动色体。汝今现前顺益违损,二现驱驰,名为虚明第二妄想。

 

译文  即如此所说,临高想心,能令你的身上,真受酸涩的感觉。

 

惟因受心生,能动色体,故你现前顺益(乐)违损(苦)两种交互来往的现象,名为虚明第二妄想〈注〉。

 

  离身即无有,唯是觉知虚明,根本受阴,即是如此。

 

正文  由汝念虑,使汝色身。身非念伦,汝身何因随念所使。种种取像。心生形取,与念相应。寤即想心。寐为诸梦。则汝想念摇动妄情,名为融通第三妄想。

 

译文  由于你的念虑,支使你的色身,身体与念虑并不同类,何以你的身体,随念变动,种种取像,心念一生,随念取像,生起眼识缘色,耳识缘声等,心既生已,根亦随之趣境,故此色身,时时与念虑相应,又此念虑,寤时即为想像之心,寐时即为梦中之念。

 

又此想念,即是现前想阴,体通诸识,同一虚妄念虑,无有实体,故名妄想,又其融即未分,体通诸识,故名融通妄想。

 

正文  化理不住,运运密移。甲长发生,气销容皱。日夜相代,曾无觉悟。阿难!此若非汝,云何体迁。如必是真,汝何无觉。则汝诸行念念不停,名为幽隐第四妄想。

 

译文  人现前身中迁流变化之理,从不停住,惟运运密移,甲长发生,气销容皴,日夜之间,生灭灭生,叠相更代,自己曾无感觉。

 

阿难!这假如不是你,为何会迁变,若真是你,你何以没有感觉?

 

则你现前行阴,念念不停,名为第四幽隐妄想〈注〉。

 

  仁王经说‘一念之中,有九十刹那,一刹那中,有九百生灭,’则念念不停可知,彻体虚妄,故以妄想名之。又其密移不觉,故冠以幽隐之名。

 

正文  又汝精明湛不摇处,名恒常者。于身不出见闻觉知。

 

译文  又你离于诸想无复生灭的精明不动,名为恒常的,在身体上不出见闻觉知。

 

  此即根本识阴,体通如来藏性:在众生位中,离此别无真体,以其微细难知;故目为恒常,于身不出见闻觉知,所谓元以一精明,分成六和合即此。

 

正文  若实精真,不容习妄。何因汝等,曾于昔年睹一奇物。经历年岁,忆妄俱无,于后忽然覆睹前异,记忆宛然,曾不遗失。则此精了湛不摇中,念念受熏,有何筹算。阿难当知。此湛非真。如急流水,望如恬静,流急不见,非是无流。若非想元,宁受妄习。非汝六根互用开合,此之妄想无时得灭。

 

译文  假若此精真恒常之性,不能容留妄习,何以你昔年曾看见一件奇异之物,年深日久,忆忘俱无,其后忽然重覆看见,而仍然记忆宛然,此是习气内熏之力,种子依然存在于八识田中,则此简明了知之性,即现前见闻觉知,同一无分别性,湛然不动之中,前看后念,不断受熏,无有停息之时,分别其间头数,无量无边,无法筹算,阿难当知,此湛然不摇,并不是你的精真本性,正如急流水,看起来像是恬静,其实因为流急了看不见,不是不流,若不是妄想根元仍在,怎么能受妄习所熏?欲尽此想,须待寂灭现前,六根互用,合开成就,一六俱忘之时,方得销灭。

 

正文  故汝现在见闻觉知中串习几,则湛了内罔象虚无,第五颠倒微细精想。

 

译文  故你现在见闻觉知中,串穿习气微细种子多少,令不遗失,则湛然明了之阿赖耶识内,一分无明,即名罔象,此无明为能串,六根中习几为所申,和合真如,非一非异,故言虚无,居四阴之后,故为第五,凡夫计为命根,二乘计为涅槃,无而作有,虚而作实,故为颠倒,对前四阴行相粗显,故言微细精想。

 

正文  阿难!是五受阴,五妄想成。汝今欲知因界浅深。唯色与空,是色边际。唯触及离,是受边际。唯记与妄,是想边际。唯灭与生,是行边际。湛入合湛,归识边际。

 

译文  阿难!此五阴为五种妄想所成〈注一〉,你现在要想知道从识至色,彼此相因的界限,及其中浅深之义,唯色与空〈注二〉,是色边际。唯触与离,是受边际〈注三〉。唯记与忘,是想边际〈注四〉。唯灭与生,是行边际〈注五〉。湛入合湛〈注六〉,归识边际。

 

注一  随业所感,受此五种,阴覆真性。又依此五种,受现世报,酬前世业,依将来因,自相阴覆,难出离故。又依此五种,取境起业;集聚有为无为,有漏无漏种子,为来世因故。所以五阴不尽。

 

不出轮回,观其所由,五种妄想以为其本。

 

注二  按楞严正脉说:有相为色,无相为空,故知但尽乎色名浅,兼尽于空名探。若离色守空,禅宗门下谓之堕一色,唯识宗说为空一显色,犹未出乎色阴边际。故知凡一切空忍,皆非究竟,必至空色俱亡,乃为色阴尽。

 

注三  触兼苦乐二受,离即舍受,故知但尽于触名浅,兼尽于离名深。若断触守离,如梵志以不受为宗,犹未出乎受阴边际,故凡一切背舍皆非究竟,必至触离皆亡,乃为受阴尽。

 

注四  有想为记,无记为忘,故知但尽于记名浅,兼尽于忘名深,若舍记认忘,禅宗谓为无心,犹隔一重关,尚未出乎想阴边际,故凡一切无想,皆非究竟,必至记忘俱舍,乃为想阴尽。

 

注五  散心粗行为生,定心细行为灭,可知但尽于生名浅,兼尽于灭名深,若离生住灭,正上文所谓‘照照清扰,犹如野马,’尚未出乎行阴边际,故凡一切灭定,皆非究竟,必至生灭俱亡,乃为行阴尽。

 

注六  湛即第八本识,前文所说‘湛不摇处’即此。言湛入者,谓依此第八本识,旋有念而入无念,乃由湛而入故。合湛者,谓守于无念,住于第八本识,乃合湛而住故,可知由湛而入,但尽有念为浅,不复住于合湛,兼尽无念为深,若由湛而入,即合于湛,古德谓为最后顶堕,犹未出乎识阴边际,故几异熟未空,皆非究竟,必至由湛而入而不合于湛,乃为识阴尽。

 

  据此则五阴各有边际,尽除仍分浅深,及其浅而住,果终不圆;尽其际而不知,功成浪施。道眼贵在无翳,果觉必期圆证,故阿难所以问以诣何为界,而如来兼以浅深答之。

 

正文  此五阴元,重叠生起。生因识有,灭从色除。理则顿悟,乘悟并销。事非顿除,因次第尽。我已示汝劫波巾结,何所不明,再此询问。

 

译文  此五阴之元:重叠生起〈注一〉,生因识有〈注二〉,灭从色除〈注三〉,已得圆通,即齐佛果,五阴妄想,顿然俱空,但无始习气,遇事便兴,若要遇事不兴,非可顿除,故须安立圣位,历事造修,方可除灭。我已示你劫波巾结,为何不明?再来询问。

 

注一  因无明不觉而有识,识即有作名行,行必有动名想,由动则有见分虚明名受,由见则有空色相形名色,都是一重一重相叠而生起。

 

注二  从细向粗以至于色,如人著衣,必从内向外而渐著。

 

注三  灭从色除,必由粗及细以至于识。如人脱衣,必由外而内渐脱。

 

  三摩中解结唯用定力研磨,故是伏妄达空。禅那中解结兼用事行修治,故能断妄证真。就圣位而论五阴尽相,色阴尽当在信满入住之时,受阴尽应在住满入行之时,想阴尽应在行满人向之时,行阴尽应在由加入地之时,识阴尽应在出地等妙之间,此时犹有微细念相,至金刚道后,则异熟识空,而入最后妙觉位。

 

正文  汝应将此妄想根元,心得开通,传示将来末法之中诸修行者。令识虚妄。深厌自生,知有涅槃,不恋三界。

 

译文  你应将此妄想根元,根元不除,五阴终不能尽,心得开通,了知诸法唯心所现,唯识所生,离心无体,离识无性,传示将来末法之中,诸修行人,令其知道,唯心无体,唯识无性,根元既唯虚妄,枝末岂是真实,认妄为真,浩劫流转,知而不随,故言深厌自主,五阴既尽,不生灭性现前,即是涅槃真体。自此随所发行,安立圣位。进求无上菩提,故言不恋三界。

 

  此经自阿难请谈七趣以来,至此说法,复为一周,名‘破障销碍周’。总前三部分,为一首楞严王。按首楞严王三宇,译为究竟坚固,以不动不坏为义,今此经精研七趣,唯是自业所招。详辨五魔,都缘邪思所致。重明五阴,总以妄想为根。自业所招,七趣成而密因坏。邪思所致,五魔起而了义亡。妄想为根,五阴覆而万行颓。密因坏则正信不坚,了义亡则正解不固,万行颓而真修必坠,是始终不坚而究竟必坏。今知自业所招,业不造而七趣空,邪思所致,思无邪而五魔遁;妄想为根,想离妄而五阴销;七趣空则密因本具,正信必坚。五魔遁则了义现前,正解可固。五阴销则万行无滞,真修能成。真修既成,妙证必克,据此则生信发解起行证果,从始至终,究竟坚固,不动不坏,题中首楞严三宇,全统此义。

 

正文  阿难!若复有人,遍满十方所有虚空,盈满七宝。持以奉上微尘诸佛,承事供养,心无虚度。于意云何。是人以此施佛因缘,得福多不?

 

译文  阿难!假若有人,遍满十方所有虚空,盛满七宝,持以奉上微尘诸佛,一心诚敬,你的意见如何?此人以此施佛的因缘,所获得的福报多不多?

 

正文  阿难答言:虚空无尽,珍宝无边。昔有众生施佛七钱,舍身犹获转轮王位。况复现前虚空既穷,佛土充遍,皆施珍宝。穷劫思议,尚不能及。是福云何更有边际?

 

译文  阿难答言:虚空无尽,珍宝无边,过去有一个众生,以七文钱布施佛〈注一〉,舍身之后,还能获得转轮王〈注二〉位,何况现前虚空既穷尽十方,佛上又充遍虚空,于中皆施珍宝,虽穷劫思之议之,尚不能及其分量,如此多的福报,如何更有边际?

 

注一  达磨显宗论中说‘无灭尊者(即阿那律)昔于殊胜福田,因以七钱施设食供,后异熟报,七反生于三十三天,七生人中为转轮王。’

 

注二  为世界之主。

 

正文  佛告阿难!诸佛如来,语无虚妄。若复有人,身具四重十波罗夷,瞬息即经此方他方阿鼻地狱,乃至穷尽十方无间,靡不经历。能以一念将此法门,于末劫中开示未学。是人罪障,应念销灭。变其所受地狱苦因,成安乐国。得福超越前之施人,百倍千倍千万亿倍,如是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。

 

译文  佛告阿难:诸佛如来,言语没有虚妄的,假若有人,身犯了小乘的四重罪和大乘的十波罗夷罪〈注一〉,瞬息即经〈注二〉此方他方的阿鼻地狱,乃至穷尽十方无间地狱,无不经历,能以一念〈注三〉将此法门,于未劫中,开示未学,是人罪障,应念销灭,变其所受地狱苦因,成安乐国。得到的福报超过前面所说布施的人百倍千倍,千方亿倍,甚而至于算数譬喻所不能及。

 

注一  小乘的四重罪和大乘的十波罗夷罪,都是最大的罪,犯者必堕地狱。

 

注二  堕地狱的都是瞬息即堕。

 

注三  临堕前一念顿悟此法门是心作佛,是心是佛,并愿将此法门,于未劫中,开示未学禅定者。

 

正文  阿难!若有众生,能诵此经,能持此咒,如我广说,穷劫不尽。依我教言,如教行道,直成菩提,无复魔业。

 

译文  阿难!若有众生,能诵此经,能持此咒,其功德如我广说,穷劫不尽。依我的教言,如教行道,直到成就菩提,永远不遭魔业。

 

正文  佛说此经已。比丘、比丘尼、优婆塞、优婆夷。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,及诸他方菩萨二乘,圣仙童子,并初发心大力鬼神,皆大欢喜,作礼而去。

 

译文  佛说此经完后,在座的比丘;比丘尼,优婆塞,优婆夷等,以及世间的天人阿修罗,及诸他方世界的菩萨,二乘圣仙童子并初发心的大力鬼神等,皆大欢喜,作礼而去。

 

(全文完)

 

回向偈

 

究竟坚固最胜法    如佛所说随分释

见闻随喜作正因    销我亿劫颠倒罪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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