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

卷二十六(经文卷六之二)

 

明 交光大师 述

 

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卷二十六(经文卷六之二)

明京都西湖沙门交光真鉴述 

蒲州万固沙门妙峰福登校 

 

辰二十四无畏又复分三科。巳一标承悲仰。

 

世尊。我复以此闻熏闻修金刚三昧。无作妙力。与诸十方三世六道一切众生同悲仰故。令诸众生于我身心获十四种无畏功德。

 

我复下至悲仰故。标承三昧名字。及悲仰为无畏之本也。名字解现前科。然独约方世六凡者。良以上之希求。未言在难。是于平坦时别求胜事。故兼三圣六凡。今此多言在患难中故。且略于三圣。以参预圣乘者。必皆上善。多不与于恶难故也。且上界之凡。尚无诸难。何况三乘圣贤。问。教言果缚若存。虽罗汉不免。如阿难淫难。舍利弗鬼难。是也。何言无难。答。彼多示现非实。纵实亦少。今从多分。惟凡故略三乘也。令诸下正成无畏。于我身心者。盖菩萨及闻证性时。证全法界。而与诸众生冥同一心。交参互彻。据吴兴言。菩萨所证圆通之理。遍在众生悲仰之中。是言菩萨在众生身心中也。二言参取。乃知凡圣恒以冥合。但待感而即应也。无畏约众生言。盖遭难者。正在怖畏之中。而蒙救得。既即无畏也。功德约菩萨言。救生脱怖。实菩萨最妙功德也。

 

巳二条列无畏分四。午一八难无畏就分为八。未一苦恼难。

 

一者由我不自观音。以观观者。令彼十方苦恼众生观其音声。即得解脱。

 

苦难虽通。分约身心亦可。盖苦楚其身而恼乱其心也。八难之中。此一为总。下七为别。既以别列。何用此总。答。别列不尽。一切诸难皆摄此总科中矣。首二句先出其由也。温陵曰。不自观音者。不随声尘所起知见也。以观观者。谓旋倒闻机。反照自性也。苦恼众生。言观声音。吴兴且以众生观声混同闻熏。不思菩萨闻熏。不闻声而闻性。众生闻熏。不闻性而闻声。是相反也。于义全非。良以法华楞严两经。互有详略故。反闻。圆通因行也。悲救众生。果用也。法华因行略而果用详。故缺叙反闻而却加云。众生一心称名。菩萨即时观其音声。皆得解脱。楞严因行详而果用略。如首标不自观音等辞。条条详备。至说救苦。乃缺称名及菩萨观彼称名等意。致使岳师责令众生亦用闻熏。其实众生在急难中。几人惯习闻熏。纵有一二。何名普救。又众生自能闻熏。何待菩萨救拔。是义不然。但当依法华。众生一心称名。菩萨即时观声令脱也。其文但于苦恼众生下。缺略蒙我二字。试加读之。自见两经同旨。此以佛言证菩萨之言。决无差爽。后皆仿此。俱有称名观声之意。勿疑也。

 

未二火烧难。

 

二者知见旋复。令诸众生设入大火。火不能烧。

 

温陵曰。内外四大。常相交感。见觉属火。故见业交则见猛火。今知见旋复。则无见业。是以火不能烧。○此亦称名众生。火不能烧也。问。菩萨知见旋复。何与众生。而即令众生脱火。答。菩萨旋闻与声脱时。见亦旋而亦与色脱。故火不能干。然证极法界。威神无量。故令一心称名者。即为大悲威光所摄。不堕火难。如入山阴。暑不能侵也。此盖自利余力。加以悲愿。故能如此。无可疑矣。槜李曰。准天台释火难有三种。一果报火。下从地狱。上至初禅。二恶业火。通三界。三烦恼火。通三乘。火难既尔。他皆仿此。○若三火通收。则三圣亦应蒙救。前标文中。摄在一切二字之内。此则穷研尽理之说。不可不知。

 

未三水溺难。

 

三者观听旋复。令诸众生大水所漂。水不能溺。

 

大意同火。

 

未四鬼害难。

 

四者断灭妄想。心无杀害。令诸众生入诸鬼国。鬼不能害。

 

鬼神以阴隐为想因。以杀害为堕缘。故菩萨于反闻时。内灭妄想。外除杀业。全超鬼神心行。以此全超威力。能令称名者免于鬼害矣。

 

未五刀兵难。

 

五者熏闻成闻。六根销复。同于声听。能令众生临当被害。刀段段坏。使其兵戈犹如割水。亦如吹光。性无摇动。

 

熏闻者。当反闻时。则本觉真闻内熏妄闻也。成闻者。成纯真闻性也。六根销复者。一根反源。六根解脱也。同于声听者。声与闻性皆无形法。不畏刀割者。今六根销复。全身泯于无形。同彼声听。能度兵戈如光水者。三昧威力使然也。如有神通者自能轻举。亦能轻举他人之身是也。刀坏身不坏。如孙敬德。身同光水。刃过无伤。如六祖。但六祖自证之力耳。

 

未六鬼见难。

 

六者闻熏精明。明遍法界。则诸幽暗性不能全。能令众生。药叉罗刹鸠槃茶鬼。及毗舍遮富单那等。虽近其傍。目不能视。

 

孤山曰。药叉如前。肇师云有三种。一在地。二在虚空。三在天罗刹云可畏。鸠槃茶。厌魅鬼。毗舍遮。啖精气鬼。富单那。热病鬼。温陵曰。闻熏精明。烁彼幽暗。故不能视也。○首二句。言反闻功极。发本明曜。圆照法界也。次二句。言鬼神阴隐想习。向暗背明。反不堪于光耀。如枭鸟夜视昼盲。罗刹向日不见是也。威摄众生。意准前知。下可类通。

 

未七枷锁难。

 

七者音性圆销。观听返入。离诸尘妄。能令众生。禁系枷锁所不能著。

 

首句。尘泯也。次句。根泯也。三句。双承普收离系无羁也。能令下准前知。普门感应中。前人持名脱枷锁者。非止一人也。

 

未八贼盗难。

 

八者。灭音圆闻。遍生慈力。能令众生经过险路。贼不能劫。

 

灭音。即脱声尘。圆闻。即证极根性。遍融一切也。然灭尘则无复外敌。圆性则咸使内融。故遍生慈力者。能令碜心毒人悉化慈悲眷属矣。法华云。念彼观音力。咸即起慈心。是也。八难无畏已竟。

 

午二三毒无畏。问。八难现是苦境。可说怖畏。三毒随自心行。何畏之有。答。八难畏其现是苦果。三毒畏其必成苦因。然须约信因果知怕惧者而言。非约肆行无信之人而说也。法华云。若人多于淫欲。常念恭敬观世音菩萨。即得离欲。乃至嗔痴亦然。是皆约于知畏求离之人。不然。何发常念之心乎。就分为三。未一贪毒。

 

九者熏闻离尘。色所不劫。能令一切多淫众生。远离贪欲。

 

反闻离尘。迥脱于色。而色岂能劫于家宝乎。能令准前。

 

未二嗔毒。

 

十者纯音无尘。根境圆融。无对所对。能令一切忿恨众生。离诸嗔恚。

 

音但诠于耳家所对之境。未诠诸过。尘则诠于染蔽二过。故纯音无尘。谓音虽不坏。而已离染蔽之过。即心境一如也。或音字是闻字之误。则其义可了。根尘融为一法。故无能对之根。亦无所对之尘。无对所对。而能令脱嗔者。以嗔生于敌对违拒也。今无对所对。故嗔恚无由起矣。

 

未三痴毒。

 

十一者。销尘旋明。法界身心。犹如琉璃。朗彻无碍。能令一切昏钝性障诸阿颠迦。永离痴暗。

 

温陵曰。痴由妄尘所蔽。无明所覆。销尘则无蔽。旋明则无覆。故外之法界。内之身心。凝莹朗彻。离痴暗矣。○具足见惑为昏。具足思惑为钝。具足无明。为性障。阿颠迦。此云无善心。又痴之最重者也。吴兴曰。准天台释三毒。通界内外。内谓见思。外谓无明。二乘以欣涅槃为贪。厌生死为嗔。迷中道为痴。菩萨广求佛法。诃恶二乘。未了佛性。皆是三毒。○此等深意备知而已。未必是此处本旨正意。惟依初标所释。三毒无畏已竟。

 

午三二求无畏。问。求男女者有何所畏。答。畏其终不得也。菩萨遂其所求。即脱其不得之畏矣。就分为二。未一求男。

 

十二者融形复闻。不动道场。涉入世间。不坏世界。能遍十方供养微尘诸佛如来。各各佛边。为法王子。能令法界无子众生欲求男者。诞生福德智慧之男。

 

首二句销妄入真。而一真无际。次二句称体起用。而万用全彰。真俗具足。子道备矣。能遍下。详其与佛为子之事也。槜李曰。涉入世间。不坏世界。即方便智。方便属权。权能干事。故生于男也。如净名云。方便以为父。即其义焉。温陵曰。供佛足福。禀法足慧。而能绍继法王。有男之道。故能应其求也。○由福慧二足。故能与福德智慧之男。非无自而然也。

 

未二求女。

 

十三者。六根圆通。明照无二。含十方界。立大圆镜。空如来藏。承顺十方微尘如来秘密法门。受领无失。能令法界无子众生欲求女者。诞生端正福德柔顺众人爱敬有相之女。

 

圆通二字双贯次二句。而二句又贯下二句。盖通有明义。故明照。圆有含义。故含界。明照故立镜智。含界故立空藏。具此实智。故能承顺秘密。盖承顺即坤仪柔德。受领即闺门能事。故能应求女也。此惟首三句与温陵相反。余皆取彼意而省其文也。槜李曰。立大圆镜。空如来藏。即属实智。实智诣理。理能含育。故生于女也。如净名云。智度菩萨母。即其义焉。二求无畏已竟。

 

午四持名无畏。问。持名者何所畏。而说无畏。答。持名者。或恐其功德不胜而怀犹豫。或遇持多名者而惧其不及。皆畏相也。今持菩萨名者。迥脱此二畏矣。又曲分为四科。未一合界菩萨功德。

 

十四者。此三千大千世界百亿日月。现住世间诸法王子。有六十二亿恒河沙数。修法垂范。教化众生。随顺众生方便智慧。各各不同。

 

此字即独指娑婆。三千大千百亿日月者。初于四洲六欲。覆以初禅。一日一月。为一小世界。如是千界。覆以二禅。名一小千。其中日月当各一千。积数小千。复至一千。覆以三禅。名曰中千。其中日月亦各千千。复数中千。满至一千。覆以四禅。名曰三千大千。以其三次言千也。其中日月。故称百亿。举大数也。世间不止人间。亦兼天上。言现住者。随类化身。同居利物也。六二恒沙。圣人现量所知。菩萨饰行度生有二种。一者随自实行。二者随他权行。今修法二句。即随自所修。实行也。随顺二句。即随他所欲以利物。权行也。

 

未二一已圆通遍含。

 

由我所得圆通本根发妙耳门。然后身心微妙含容。周遍法界。

 

前阿难求说文云。虽复悟知一六亡义。然由未达圆通本根。今菩萨自言由我所得圆通本根。可见耳门之修。克顺机宜。应求与说。何待选知耶。然谓之本根者。明一方本利之根。谓之妙门者。备乎离深圆之三妙也。应化无方。身之微妙含容也。智悲无尽。心之微妙含容也。弥满十界依正。具足万圣法门。所谓周遍法界也。

 

未三一号功齐众号。

 

能令众生持我名号。与彼共持六十二亿恒河沙诸法王子。二人福德。正等无异。

 

未四更出同功之由。

 

世尊。我一名号。与彼众多名号无异。由我修习得真圆通。

 

孤山曰。法华亦有此之较量。及观今经。方晓彼意。盖此方众生耳根利故。受道者多。所以观音化胜。余根钝故。受道者少。所以诸圣化劣。是知行位虽齐。对机有异。总彼恒河沙数。但敌观音一人。故使持名二福正等。据此所说。已自密简圆通。为未晓者。更俟文殊详择。○又其显然自任惟我得真圆通。可见余圣所得非真。文殊之简。不过重明此语而已。条列无畏竟。

 

巳三结名显益。

 

是名十四施无畏力。福备众生。

 

施无畏力者据后文云。十方微尘国土。皆名我施无畏者。是也。备。全也。福备众生者。言其非但脱彼怖畏。兼复全其福德矣。良以前十一科只脱怖畏。后三科兼全福德。故云然也。十四无畏已竟。

 

辰三四不思议。分为二科。巳一总承圆通。

 

世尊。我又获是圆通。修证无上道故。又能善获四不思议无作妙德。

 

文中虽浑承圆通。而意实总承上寂灭现前。上同下合。所谓心佛众生三无差别之圆通也。然上皆标从三昧。尚约因心。此则标从修证无上道故。已涉果地。似是等觉境界。故温陵多约等觉释之后当总辩。然谓之不思议者。赞美德相。以下所列德相。至妙不可思惟。至神不可拟议也。谓之无作妙德者。检非有为作意所成。乃任运自在成就者也。

 

巳二分条别列。就分为四。午一同体形咒不思议。谓一身之中。现多头多目多臂。而于多头能说多咒。不离一身。故曰同体形咒。此诚不可思议者也。又三。未一由根不隔。

 

一者由我初获妙妙闻心。心精遗闻。见闻觉知。不能分隔。成一圆融清净宝觉。

 

初获之初。即初于闻中之初也。妙妙闻心者。良以反闻自性之时。则反闻之闻即始觉。自性之性即本觉。始本合一。二俱成妙。故曰妙妙闻心也。心精遗闻。即闻所闻尽。遗者。脱也。盖反闻之久。惟一心精。脱尽根相。故曰遗闻。见闻二句。即一根反源。六根解脱。不分隔者。见闻等不各局于本根。即六解一忘也。末二句。极言克复一真法界。本妙之体也。交彻互用曰圆融。无障无碍曰清净。万用具足曰宝觉。此固寂灭现前。兼明圆用含摄之意。

 

未二一体多用。

 

故我能现众多妙容。能说无边秘密神咒。

 

于一身而现众多容。于多容而说无边咒。是诚不思议矣。

 

未三偏详现形。温陵曰。首为六用之总。臂表提接之悲。目表照了之智。各以本数充之。以至八万四千者。表依根本六用。根本智悲。而泛应尘劳。得大自在。此十一地等觉妙行也。或曰。八万四千。特表法耳。一身何所施乎。是特以有思惟心测度菩萨圆通境界也。夫身含十虚。毛端现刹。彼空与刹。又不啻如首臂而已。彼八万四千首臂。犹人之八万四千毛孔耳。未足异也。圣人之言。即事即理。既曰不思议德。无以限意思之议之。○八万四千既应尘劳之数。亦应对治尘劳。具足八万四千陀罗尼门。然此妙容初住即应能现。或数之多少不等耳。经谓帝释亦能现千手眼。而揆其本。位当圆之三住。意可类推。分二。申一备彰多相。又为三。酉一多首。

 

其中或现一首。三首。五首。七首。九首。十一首。如是乃至一百八首。千首。万首。八万四千烁迦罗首。

 

温陵曰。烁迦罗。云坚固不坏也。

 

酉二多臂。

 

二臂。四臂。六臂。八臂。十臂。十二臂。十四。十六。十八。二十。至二十四。如是乃至一百八臂。千臂。万臂。八万四千母陀罗臂。

 

温陵曰。母陀罗。此云印。各有妙印也。

 

酉三多目。

 

二目。三目。四目。九目。如是乃至一百八目。千目。万目。八万四千清净宝目。

 

犹云金刚眼睛。照彻尘劳。照明佛法用也。

 

申二差别护生。

 

或慈或威。或定或慧。救护众生。得大自在。

 

慈。欢喜相也。威。忿怒相也。定。澄敛相也。慧。开照相也。首臂目皆具四种差别。救护众生者。慈以护其善根。威以救其恶性。定以护其昏散。慧以救其迷沦也。得大自在者。不劳作意施为。随感而应。曾无滞碍矣。形能如此。咒可例知。亦应具此四种救护矣。

 

午二异体形咒不思议。异体者。鉴机当现何形。则以现之。对机既多。则所现之形无数。各为说咒。不同前科但于一身现多相貌也。问。此与三十二应何别。答。三十二应。或随所求。或应同类。而与说法。今此不拘类求。但观应以何形说咒救护。即为现之。此其别也。分二。未一由闻脱尘。

 

二者由我闻思脱出六尘。如声度垣。不能为碍。

 

闻即闻性。思即入忘功夫。动静二相。了然不生。即脱出六尘。下喻可知。

 

未二令生脱畏。又为三。申一各形各咒。

 

故我妙能现一一形。诵一一咒。

 

现一一形。对各机而各现身也。诵一一咒者。于各身而说各咒也。正见异体各现矣。

 

申二双显护生。

 

其形其咒。能以无畏施诸众生。

 

或现身脱其怖。或说咒脱其怖也。问。此与十四无畏何别。答。十四无畏但令众生称名自脱。未论现形说咒。岂混同哉。

 

申三结得名称。

 

是故十方微尘国土。皆名我为施无畏者。

 

无畏施名遍闻尘刹者。见救苦之功特胜也。

 

午三破悭感求不思议。

 

三者由我修习本妙圆通清净本根。所游世界。皆令众生舍身珍宝。求我哀愍。

 

温陵曰。本根清净。则一切无著。故令众生舍诸悭著也。求我哀愍者。哀愍受之。而为施作佛事也。○众生悭心最为难破。舍心最为难发。求心不可强致。今所过即感众生破悭舍施哀求。是诚不思议威神所使然也。孰知其洪源但犹所习耳根清净无著。故能类感如此。然则希感应者岂可他求哉。

 

午四供养佛生不思议。分二。未一由得究竟。

 

四者我得佛心。证于究竟。

 

我得佛心者。妙契诸佛净圆真心也。证于究竟者。已入妙庄严海。无量佛法宝藏悉现在前矣。

 

未二故广供养。妙庄严海既入。佛法宝藏既开。具无量福慧。手中能出无量珍宝。身心能运无量神通。故能生佛等供。财法无尽矣。分为二。申一上供十方佛。

 

能以珍宝种种。供养十方如来。

 

种种供佛。如行愿品。衣鬘香灯。拟妙高而同四海。尽虚空而遍法界等也。

 

申二傍及六道品。又复分三。酉一总标及生。

 

傍及法界六道众生。

 

问。六道并该三涂。何亦言供。答。菩萨直观众生具有如来智慧德相。悉皆生心如佛想也。然则财施令其得乐。无畏施令其离苦。法施令其革凡成圣。皆以等心至心。悉作供养也。

 

酉二历举应求。

 

求妻得妻。求子得子。求三昧得三昧。求长寿得长寿。

 

妻子长寿俱属财施。盖国城妻子谓之外财。长寿身命谓之内财。三昧属于法施。且三昧所摄法广。罗汉菩萨一切境位皆是。长寿不止人间寿考。仙天长报。皆能应其求而与之。

 

酉三超至究竟。

 

如是乃至求大涅槃得大涅槃。

 

乃至二字。超上财法二施中不能备举者皆在其中。财施。如官位金银等。法施。如一果二果。乃至三贤十圣等皆是也。大涅槃是佛究竟极果。亦含况辞。如云。如来至尊极果尚与成就。何况世财及与小果。但办诚求。无不响应也。通前论之。夫圆人虽其发心究竟二无有别。而前后德相神化不无优劣。文中似可别焉。寂灭现前。上同下合。似在初住。三十二应。亲劳现身说法。且所被之机。皆知希求厌离。上善易化之境。似是三贤功能。十四无畏。但以名号威神能救下凡苦难。而一名力敌多名。似是十地神用。四不思议中。前三似是等觉德相。第四自称佛心究竟。仿佛妙觉证极矣。请研斯文。不无据焉。问。初住圆通。何滥深位。乃至妙觉。答。圆人一地。具四十二地功德无遗矣。但化境广狭。所谓具体而微耳。初住既尔。位位皆然。又此三科文虽广博。大约不出三施。三十二应。法施也。十四无畏。无畏施也。四不思议。二施兼财施也。所谓体含万行。信然。陈白之言已竟。

 

丑三结答圆通。分三。寅一正结圆通。

 

佛问圆通。我从耳门圆照三昧。缘心自在。因入流相。得三摩地。成就菩提。斯为第一。

 

我从下。全彰圆通体用。圆照三昧者。反闻功成。解根得体。即寂灭现前也。缘心自在者。依温陵作随缘应化。心得自在。即应等三科也。因入下。具述始终因果。因入流相得三摩地者。最初反闻。住圆湛不生灭性为因地心也。成就菩提者。然后圆成果地修证也。末句结其殊胜也。详夫诸圣皆称第一。各尊所得耳。非真第一也。斯则对机真实。文殊所谓圆通超余者。观世音为最。是乃真实第一也。

 

寅二兼明授记。

 

世尊。彼佛如来叹我善得圆通法门。于大会中。授记我为观世音号。

 

彼佛如来即观音如来。夫叹善得而记同名者。嘉其师资道合也。且是因记而非果记。应在初住始证之时。若入地上。乃至等觉。当授果记而出佛名矣。吴兴曰。按观音三昧经。及大悲经。并云此菩萨过去久已成佛。号正法明。又悲华经说往昔宝藏如来授不瞬太子记名观世音。然则悲华与今经。皆覆本垂迹之名耳。今得圆通。即太子后身也。○既示在因位。则亦不防历示次第修证矣。

 

寅三更述名称。

 

由我观听十方圆明。故观音名遍十方界。

 

此之更述名称者。一表人法同名。无有二号。见名实恰相孚也。二表圆通周遍。故感名称周遍。显法门殊胜也。大众各说已竟。

 

癸三佛现瑞应。盖众圣各述圆通。则华屋诸门悉启。故佛复以瑞应之。是诸圣以言显。而如来以相显。欲众生承言玩相而发悟也。分三。子一彰圆通总相。夫圆通之理。自他交彻。岂惟果中如是。虽因中亦然。故今以诸佛表果。诸圣表因。光明互相灌注。显自他因果交彻也。然虽普应诸圣。其实交彻等妙。耳根独显。诚能谛观闻根圆妙。谁不本来交彻。信乎因果一如也。又分为二。丑一以自彻他因果瑞。

 

尔时世尊。于师子座。从其五体同放宝光。远灌十方微尘如来。及法王子诸菩萨顶。

 

五体同放宝光。表全身吐露也。灌诸佛者。以自果彻他果也。灌列圣者。以自因彻他因也。然惟灌顶者。表此圆通之理。最为殊胜无上之法矣。

 

丑二以他彻自因果瑞。

 

彼诸如来。亦于五体同放宝光。从微尘方来灌佛顶。并灌会中诸大菩萨。及阿罗汉。

 

翻他彻自。其意可知也。

 

子二显圆通别相。分四。丑一声色微妙瑞。

 

林木池沼。皆演法音。交光相罗。如宝丝网。

 

温陵曰。圆通既现前。则一切声是佛声。一切色是佛色。无非悟入之处。无非圆通之理也。

 

丑二悟证相应瑞。

 

是诸大众得未曾有。一切普获金刚三昧。

 

上二句欢喜。即是悟意。良以前既闻言。今复见相。言相互显。故极喜而彻悟也。下二句。即所证也。无复生灭者可喻金刚。今圆通之性现前。即圆湛不生灭性。犹如金刚。不可破坏。住持是性者。故曰金刚三昧。与所悟者相应不背也。

 

丑三行智妙严瑞。

 

即时天雨百宝莲华。青黄赤白。间错纷糅。十方虚空。成七宝色。

 

华分品色。所以表行。宝具光明。所以表智。今首四句。万行纷敷之瑞也。末二句。诸智妙严之瑞也。

 

丑四相性融一瑞。

 

此娑婆界大地山河。俱时不现。唯见十方微尘国土合成一界。

 

上三句。表万相俱融也。下三句。表一性究竟也。

 

子三示圆通法乐。

 

梵呗咏歌。自然敷奏。

 

此科固表众生必获圆通法乐。然须总蹑上之别相。盖初解声色全心。次方悟证因地。次又真修行智。末乃究竟果海。故庆众生必获全益。而梵呗敷奏极表法乐无穷也。佛敕诸圣各说一科已竟。

 

壬三佛敕文殊拣选。特命文殊有二意。一本寂场之大智。诸会之法眼。二与观音同证。故择妙门有专嘱焉。然所以必择者。亦具二意。一者佛前虽令一门深入。而竟未说出何门。况今诸门并陈。理宜决定一门。纵使前文微露。终非显说。今须决择。以分明指出耳根也。二者列圣所以不对根智。观音所以曲合机宜。非此一择。不能备彰。无非欲令当机且掷诸门而独取耳门。分二。癸一如来敕选。又二。子一先示诸说平等。又三。丑一令观能说诸圣。

 

于是如来告文殊师利法王子。汝今观此二十五无学诸大菩萨。及阿罗汉。

 

菩萨称无学者。以圆人修同无修。说现于前。先标数后分类耳。

 

丑二次示所说圆通。

 

各说最初成道方便。皆言修习真实圆通。

 

各宗所修所证。均称方便真实耳。

 

丑三正明平等无别。

 

彼等修行。实无优劣前后差别。

 

无优劣差别有二解。一者若但约所至圆通无二。则似所入之门不无巧拙迟速之不同。但至处则齐耳。是千迳九逵。王城不二之意。二者若详佛语意。既言彼等修行实无优劣等。则似特表其所修之门亦各平等也。依此则更有多意。一者诸圣远因。散在十方。各就方宜。根随方利。何非妙门。二者各有多生熟习。顺其种性。何不易入。三者各有多分烦恼。对治所宜。如药投病。自收捷效。且因药妙。兼又登仙。若复加佛威神。即事舍于尘劳。头头皆妙修矣。所以诸圣之修。实无差别也。观此。佛尚不许修行有优劣。岂许圆通有差别。是则诸圣同一圆乘无疑矣。而岳师不能忘其小迹。横生执著。故前卷与此科所注。不顾佛旨。务成己说。公抗佛言。此非小失。不思楞严会上。正以斥抑权小。洪树圆乘。若实二乘。岂敢参预普贤观音等同述圆通。特以诸圣从佛示生。迹尝类小。而法华显后。本迹已明。何须坚执乎。

 

子二后出拣选本意。既云平等。何须又拣。然有深意。此中出之。又为三。丑一欲契对当机。

 

我今欲令阿难开悟二十五行。谁当其根。

 

当根。即对机也。证处固皆平等。而从入之门。岂尽对此方之机耶。岂尽可以常修学耶。然对机常修。但取于一门而已。故不可不拣以令阿难专取也。

 

丑二欲垂范未来。

 

兼我灭后。此界众生入菩萨乘。求无上道。

 

灭后众生即我辈也。菩萨乘。真因也。无上道。极果也。

 

丑三问何门易成。

 

何方便门。得易成就。

 

不对机则难。对机则易。故此结诘对机之门也。诘。即令选择之意。

 

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卷二十六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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